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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初闻重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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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太感兴趣了。

不过,爷爷的一封信,倒是为自己的外出历练,提供了一个不错的选择。说实在的,秦风对蜀剑山的印象十分之好,当然,八成以上的原因,是因为展白的缘故。

蜀剑山,云启国仙派正道魁首,正义的代言人。

最主要的是,剑仙能够御空飞行这一点,对秦风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

现在自己虽然进阶到了人罡境,但还是不能飞,这要出去行走天下,行侠仗义,没有一派拉风的形象,怎么对得起自己啊?

越想秦风心里越是痒痒。

可是,霍思燕貌似也在蜀剑山了,自己跟她那点纠缠不清的破事

“唉!”

深深地叹了口气,秦风又有些犹豫起来,倒不是怕,而是到底该如何面对霍思燕,秦风还没有想好。

“去,还是不去?”

心里纠结无比的时候,自己右手的手心处,突然鼓出一只血红的妖目来,眼球转动了几下之后,眨着眼睛对秦风说道:“小家伙,云启国的蜀剑山我倒是听赤尸偶然提起过,虽然那个门派的实力在青玄东域勉强只能算是个二流,但是在门派之内的葬剑山上,却是有一些品质还算不错的宝剑,而且,我以前的一个老冤家很可能也埋剑于此,虽然只是一个推测,但依我之见,你还是值得为它走一趟的。”

天妖血岐棺,秦风已经成功将它收服。

秦风采用的是邪殿内壁画上所记载的血符锁妖的上古法门,认主天妖血岐棺的。而认主之后,这口棺材便可以随意地收纳入自己的体内了。

这家伙也确邪的,总喜欢在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鼓出一只眼睛,让秦风很是郁闷,却又管不住。

这件事,秦风与天妖商量了好几次,最终在秦风强烈的抗议之下,双方达成一致。

你爱鼓哪就鼓哪吧,只要不在中腿末端鼓出来就好了

“天妖的老冤家?”

秦风一愣,旋即看向天妖,这天妖活了多少岁月了,恐怕都老的掉渣渣了吧,他说的老冤家,肯定不是一个人了。

“没错,一个很有意思的家伙!”

说到这里,天妖语气一顿,似乎是在追忆着什么,眨了眨妖目,自语道:“我记得,它的名字叫重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