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原来他们都是我徒弟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六十二章 大义名分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3/3)页
不敬。

  悟空睥睨四顾,高声道,“今日将诸位召集至此,乃是为了一件大事。想必诸位也知道,我等有意成立一个名为‘万妖盟’的妖族联盟,宗旨乃是让如今一盘散沙,任人宰割的妖族,能够有一条出路,而不是彻底沦为某些势力的工具和傀儡……”

  他一番激情高昂的演讲,却没有收到热烈的反响。

  虽然有些妖王若有所思,但更多的小妖却一脸茫然。

  悟空见状,只觉很是无奈。

  此时的妖族,能够理解到他讲的这些东西,并能够从中感到危机的,并不多。

  更多的小妖感到的只有茫然。

  这并不是智商的问题,妖族在开启了灵智后,其实和人族并没有多大区别,同样有聪明的有笨的。

  但是缺乏教导和传承,就会表现得如同未开化一般。

  人族其实也是如此,在北俱芦洲那个蛮荒之地,同样有着许多茹毛饮血如同野人一般的人族。

  那些还处在野人菠部落阶段的人族,和南赡部洲大唐的人族比起来,简直就是两个物种一般。

  所以这也说明了,教化和传承对于一个种族来说,究竟有多重要。

  此时悟空发现,讲这些,确实是太早了。

  也怪他太过心急,要讲传承与教化,起码也要等到真的建立起了万妖盟才行。

  不过告知一众妖族灵山佛门的所作所为,还是有必要的,不然那些妖王还以为他在危言耸听。

  想到这些,悟空话锋一转,“我妖族,作为远古大族,如今却沦落到需要看别人脸色过活的地步,我们成立万妖盟,就是为了让大家不受欺负,有肉吃,有酒喝。

  而那狮驼国的金翅王,我们好心去邀请其加入,那厮不但不愿加入,还对二大王牛魔王恶语相向,说咱们万妖盟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不配让他加入,还说让我等臣服于他,就可以赏我们几根骨头吃。

  后来一打听,原来这厮乃是灵山佛门之人,而灵山佛门,早已经想要将我等妖族一网打尽,或抓或杀,不但不给我们吃肉喝酒,还要让我们为狗为奴,你们说,我们能答应吗?”

  “不能!不能!”

  一众妖族群情激愤。

  他们大多数人不知道什么大义,却知道谁要是不给他们喝酒吃肉,那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悟空满意的点点头。

  牛魔王表情有些怪异,因为那金翅王虽是冷嘲热讽,但却也没有像大哥说的那样嚣张。

  悟空见调动起了众妖情绪,就道,“很好,所以我等决定征讨那不知好歹的金翅王,替天行道……”

  众妖也不管替天行道这词用在这里合不合适,嗷嗷叫着应和。

  只见笙旗招展,两面大旗上书‘替天行道’、‘龚行天罚’。

  这却是悟空想要占一个大义名分。

  以前的他可能并不注重这些,但自从打算建立万妖盟,设立妖族国度,他就知道,这大义是必须要有的。

  不然,即使建立妖族国度,也不过是如同那狮驼国一般,只是一众妖族发泄私欲的地方而已。

  中间最大一杆大旗,由一只巨大山魈抬着,上书三个大字,‘万妖盟’。

  悟空这一次聚众征讨金翅王,为的就是杀鸡儆猴,扬名立万,当然是要打出万妖盟旗号的。

  积雷山上万精锐妖族,在一众妖王带领下,架起妖雾,浩浩荡荡朝着狮驼国方向而去。

  这一下,却是惊得沿路之上山精缩头,野怪闭门。

  原本如果只是悟空等几个妖王去的话,凭他们的遁速,要不了多久就能到狮驼国。

  但此时万妖齐行,却是一天一夜才来到了狮驼岭地界。

  狮驼国,妖气冲天,原本的繁华早已不在。

  四周百里之内,到处都是妖魔,不见其他生灵。

  城池周围,骷髅若岭,骸骨如林。人发成毡,人肉作泥。人筋缠树上,干焦亮如银。真个是尸山血海,宛如地狱。

  许多妖王虽然也吃人,但却不会将一地生灵全都祸害一空。

  这已经不是正常妖族能够干出来的事。

  这时却见空中妖雾滚滚,朝着狮驼国城池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