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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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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此人没有辜负她的信任:听话,好使,能干活。

新的都护对待公主如同千里马遇伯乐,被任命的第一天,当场发血誓表示此生愿追随公主左右。在他看来,公主一进城就骗杀了吴都护和其走狗,简直大快人心,这份魄力,真乃英雄也!

本来他上前只是想出头领个小活,比如为公主当个向导,或者替公主找个舒适的邸舍,从未奢想馅饼竟会砸他头上,而且不是一般的馅饼,是大大的馅饼。

当时公主问他,叫什么名儿,以前领什么官职,在西疆待多少年了。他如实回答后,公主轻飘飘一句:哦,那就你了。

那就你了。

自此他成了新的都护。

新都护心想,虽然没有朝廷的任令,他这个都护不知道能当多久,但公主的知遇之恩,他永远铭记于心,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一个一心想着报恩的人,激发出的潜能足以让人大吃一惊。一夜的功夫,天还没亮,贼军被打得溃不成军喊爹喊娘,新都护更是一马当先,擒获贼方首领。

新都护单膝跪地,向公主献上贼首头颅:“殿下,贼人在此,请殿下过目。”

宝鸾赶紧闭上眼,闭眼前不忘先扭头——这样看起来就是她嫌弃贼首面目难看,而不是她怕看见血淋淋的首级。

都护府大半的官吏虽然都是她下令斩杀,但人好歹留了个全尸,按人头数记功自有别人去办,也就没人捧着脑袋给她看。可以说,造就了血淋淋事实的人,至今没有目睹太过凶残的场面——就连班哥割喉喀什那次,他都预先用身体挡住了她的视野。

突然一颗新鲜的脑袋送到眼中,宝鸾忍住了才没有吐出来。无奈,热情的新都护还等着公主的激励,她猛嗅几口袖子里藏着的香囊,才从新都护手里抓过那颗面目可憎的头颅。

高举,大喊:“乱臣贼子,人人诛之!贼首之尸,当挫骨扬灰!”

话毕,手一挥舞,头颅抛掷出去。纵马跃起,第一个踩踏过去。

小小一颗头颅很快成了泥饼,士气大涨,高呼万岁,勇猛地冲向仍未投降的叛军。

太阳高高升起时,战场已分出最后的胜负。山寇全军覆没,主事人全斩首阵前,顽抗的也都丢了性命,剩下七千俘虏,宝鸾本着不浪费人力的原则,决定将他们饿个半死后分批次发配去沙漠中种树造林。

城门大开,石城镇的百姓们等候着迎接他们的救世主。崔玄晖在人群的最前方,没来得及梳洗,简单用袖布擦一擦,五官轮廓现出来能认个大概,扶正发冠,颀长的身形直挺似松——哪怕最狼狈的时候,这板正的腰杆也从未低下。

马蹄声飞至耳边,马背上的女郎冲他扬起笑脸,笑容闪耀动人心,连她身后高照大地的艳阳也自愧弗如。

她来到他身边,骄傲地说:“表哥,我来救你了。”

她面色略显苍白,精神却神采飞扬,含笑的目光藏住了另一句话——看,这次换她救他了。

如玉的君子满身尘埃,仿佛被日光灼烧一般,他低了眼垂了傲气,板正的腰杆深深埋下去,轻声道:“小善,多谢。”

宝鸾走在城中,第一次发觉人们注意到除她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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