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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恪李依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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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他要那根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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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等车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一个很美丽、很美丽的姑娘,她有一头深棕色的长发……后来我知道她的父亲就是大名鼎鼎的奥沙利文,这根球杆,是他父亲打最后一场比赛时所使用的,她知道我喜欢斯诺克——斯诺克是台球比赛的一种,也可以说是最高层次的台球比赛——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她就把这根球杆送给了我留作纪念。我们,是再也不可能见面的了,我留着它,也不过是徒增伤感罢了。”

“好了,把它拿走吧,它是你的了。”用一种无比悲伤的语调讲述完这个并不美丽,对一个七岁的还在来说一点儿都不好听的故事后,虽然明显有些不舍,温老大但还是很豪气的选择了放手。本来就是意外之得,或许它注定就该属于眼前这个孩子呢。

被自己无稽的想法逗乐的温老大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他此刻无意的慷慨,却在十余年后成就了一段怎样的佳话,最后更成了两段传奇之间最佳的注脚。

……

“有机会带你去打一次真正的斯诺克。”

温老大对王恪的这个承诺最后并没能实现,回国不久,他就在南方的大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随后就举家迁离了村子,据说他搬家的那天还找过王恪要履行这份承诺,但王恪那天恰好上山去玩,因此就错过了,为此王恪还大哭了一场,并为此黯然神伤了好几天。

少年的悲伤很快就会过去,但是从此之后,王恪深深记住了一段故事,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外国人的名字和一个听起来很有传奇色彩的地名:“火箭”奥沙利文,英国克鲁斯堡。

时光荏苒,眨眼之间,王恪就该到镇上去念初中了。大人们永远不会想到,这个孩子所表现出来的雀跃并不是因为以全镇第一的成绩考取了初中而受到了所有人的交口称赞,而是他早就打听过了,在镇子上就有一家他做梦都想去的台球厅。如果王恪的父亲知道自己优秀的儿子居然一心向往着要去那种“坏”地方,为了防止他“变坏”,估计会毫不犹豫的把他的腿给打折。

这个世界上最奇妙的也许就是如果,因为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如果。该来的终究会来,如同命中注定。

这天就到了镇上初中开学的日子了。一大早,父亲将王恪送到学校后就离开了,任由他自生自灭,这些年下来,王恪也习惯了父亲对自己这种“平时放养,关键时刻上手”的教育方式,并且成功幸存了下来。

报名,缴费,随后拎着一个书包优哉游哉的推开了宿舍门。

父亲教诲过他,第一天就应该早早去,先把宿舍打扫一遍恭候其他舍友,让大家一来就有一个好心情,这样日后才方便交往。虽然害怕父亲,可是王恪一直都认为父亲的话全是对的,只是一开门,他就愣在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