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 百姓求证(二更)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1/3)页
“可恶,可恶!”袁成桥吼着,带着苏永推开躁动的人群往衙门去。
路两边原本松得到袁成桥保证的百姓,此刻的脸色更加古怪起来,人群中也是哗一下吵嚷了起来。
“怎么告韩玉杀人,韩爷怎么会杀人呢?”
“不知道啊,但现在韩爷不见了才是最大的事,你们今天看到韩爷了吗?”
大家都要摇头:“没有看到,听说昨天晚上韩爷就没有去天香楼,以前他是每天都去的。”
“这也太古怪了。”
大家说着话,跟着袁成桥往县衙门口去。
县衙门口站着七八个人,领先站着的是一位年轻俊俏的男子,他领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小姑娘穿着孝衣,手里捧着两个牌位,一个是她母亲,一个是她哥哥。
“大人!”民女告韩玉害我一家两条人命,“求大人做主。”
袁成桥想呵斥,可在人前,他得忍着,便问道:“你可知道,主告一旦敲响登闻鼓,就是三十板?!”
“知道,但民女愿意。”小姑娘回道,“民女就是要告韩玉,他害死我娘杀了我哥,请青天大老爷做主。”
小姑娘跪下来。
四周的喧哗声更大了。
袁成桥咬牙切齿地看小姑娘身后的宋宁,他叱问道:“宋大人,你到底想干什么?”
“很明白啊。”宋宁道,“告韩玉杀人。”
袁成桥怒道:“你不是答应不将事情闹大?你分明就是故意的!”
“袁大人误会了,我是说骗钱的事不闹大,可我没有说杀人的事情不查不问。”宋宁对袁成桥道,“袁大人也不要生气害怕,杀人凶手还不一定是韩玉,我们只是要求将他人带来例行查问。”
“你明知道韩玉不在。”袁成桥道,“非要现在告官?”
宋宁望着袁成桥,笑了笑又朝苏永看去:“苏大人,我们现在告官,你是莱县的县令,你不接案调查吗?”
“宋大人。”苏永抱拳行礼,低声道,“此事非同小可,还请宋大人原谅,能以大局为重。”
袁成桥哼了一声。
宋宁惊讶地看着两个人,挑眉道:“什么是大局?”
苏永道:“当然是,六百万两银子和个金沙矿的事啊。”
“这事为什么是大事?”宋宁接着反问。
苏永道:“因为涉及面太广,钱也很多,肯定是大事啊。”
“一直强调是大事,那这么大的事情,你们设计的人没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吗?”
“这、这怎么可能有呢?”
宋宁忽然提高了声音:“为什么?朝中发种子下去,也会怕种子不好,而事先准备好另外一个种子,一旦前面的不好,立刻用备用的。”
“今天天气不好可你要出门,你也会带着伞防止下雨,这就是预备办法。”
“刽子手砍头,只怕刀不够锋利,而带着磨刀石上阵,这就是预备办法。”
宋宁喝问道:“你们现在
(本章未完,请翻页)
第(1/3)页
“可恶,可恶!”袁成桥吼着,带着苏永推开躁动的人群往衙门去。
路两边原本松得到袁成桥保证的百姓,此刻的脸色更加古怪起来,人群中也是哗一下吵嚷了起来。
“怎么告韩玉杀人,韩爷怎么会杀人呢?”
“不知道啊,但现在韩爷不见了才是最大的事,你们今天看到韩爷了吗?”
大家都要摇头:“没有看到,听说昨天晚上韩爷就没有去天香楼,以前他是每天都去的。”
“这也太古怪了。”
大家说着话,跟着袁成桥往县衙门口去。
县衙门口站着七八个人,领先站着的是一位年轻俊俏的男子,他领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小姑娘穿着孝衣,手里捧着两个牌位,一个是她母亲,一个是她哥哥。
“大人!”民女告韩玉害我一家两条人命,“求大人做主。”
袁成桥想呵斥,可在人前,他得忍着,便问道:“你可知道,主告一旦敲响登闻鼓,就是三十板?!”
“知道,但民女愿意。”小姑娘回道,“民女就是要告韩玉,他害死我娘杀了我哥,请青天大老爷做主。”
小姑娘跪下来。
四周的喧哗声更大了。
袁成桥咬牙切齿地看小姑娘身后的宋宁,他叱问道:“宋大人,你到底想干什么?”
“很明白啊。”宋宁道,“告韩玉杀人。”
袁成桥怒道:“你不是答应不将事情闹大?你分明就是故意的!”
“袁大人误会了,我是说骗钱的事不闹大,可我没有说杀人的事情不查不问。”宋宁对袁成桥道,“袁大人也不要生气害怕,杀人凶手还不一定是韩玉,我们只是要求将他人带来例行查问。”
“你明知道韩玉不在。”袁成桥道,“非要现在告官?”
宋宁望着袁成桥,笑了笑又朝苏永看去:“苏大人,我们现在告官,你是莱县的县令,你不接案调查吗?”
“宋大人。”苏永抱拳行礼,低声道,“此事非同小可,还请宋大人原谅,能以大局为重。”
袁成桥哼了一声。
宋宁惊讶地看着两个人,挑眉道:“什么是大局?”
苏永道:“当然是,六百万两银子和个金沙矿的事啊。”
“这事为什么是大事?”宋宁接着反问。
苏永道:“因为涉及面太广,钱也很多,肯定是大事啊。”
“一直强调是大事,那这么大的事情,你们设计的人没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吗?”
“这、这怎么可能有呢?”
宋宁忽然提高了声音:“为什么?朝中发种子下去,也会怕种子不好,而事先准备好另外一个种子,一旦前面的不好,立刻用备用的。”
“今天天气不好可你要出门,你也会带着伞防止下雨,这就是预备办法。”
“刽子手砍头,只怕刀不够锋利,而带着磨刀石上阵,这就是预备办法。”
宋宁喝问道:“你们现在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