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36. 烦人的gn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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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夏回到北京后的那个晚上,发烧四十度,给何绪打电话,何绪直接把他送去了医院,拖拖拉拉输了好几天液,才彻底康复过来。
之后袁夏就琢磨着搬家。袁夏一点都不想住在宋辰冬的家,这个空间里处处都是回忆,而回忆会让他伤心。可何绪家里也不方便,最后还是魏尧知道他和宋辰冬分手了,帮他收拾东西,把他接到了自己在北京的房子。
毛球似乎也是感知到了什么,这几天格外的听话,天天把白白的肚皮摊在袁夏跟前,缠着袁夏摸摸它。
但袁夏一点也提不起兴致,撸猫撸得很敷衍,他整日都是无精打采的,躲在卧室里昏天黑地睡了几天。偶尔出门,都是被魏尧或何绪强行逼迫,一起到外面吃吃饭。他的直播已经断了许多天,微博也没登陆过,和宋辰冬一起录的节目更不要说,他根本没有勇气打开看。
就这么过了许多天,他才终于明白过来,他已经放弃了。他其实可以真真正正地放松下来,再也不必因为自己的不完美而烦忧,不用自责,也不再需要纠结宋辰冬到底爱不爱他。
一身轻松。
要不得说何博士是对的,何绪一早就告诉过他,不要这样做。可无知者无畏,人又总是贪心,刚开始他以为只要认识一下宋辰冬就很好了,后来他想要宋辰冬喜欢上他,爱上他,再也不会去爱别人,他甚至期望宋辰冬爱他能和他爱宋辰冬一样多。到了最后,他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什么,他只知道后来那样难过痛苦不是他想要的。
宋辰冬也真的没和他联系过。
袁夏这几天总在发呆,他忍不住去想,果然如此,原来一直以来都是他在往宋辰冬身上靠,之前沉浸在爱里的时候并不觉得,那时候的他以为自己是个光度383亿亿亿瓦的太阳,能量取之不尽,可以尽情地燃烧自己,照耀对方。可现在想来,他不过是一个电灯泡,会越来越暗,灯丝总有烧坏的那一天。
而宋辰冬并不会修电灯泡。
又过了几天,在魏尧在家里的跑步机上跑步的时候,袁夏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像个幽灵似的立在旁边,悠悠地说:“我想回美国了。”
魏尧吓了一大跳,一下子把紧急安全扣拽了下来,跑步机发出刺耳的“滴——”声。他气喘吁吁地问:“你现在的状态可以吗?”
袁夏歪歪头:“应该也不会更糟了。”
“再等一阵儿好吗?”魏尧走下跑步机,担忧地看着他,“等我奶奶康复出院,我陪你一起回去吧。”
袁夏点点头,轻飘飘地说了声“好”。
何绪很是忧虑袁夏的精神状态,三不五时地接他出去吃饭。袁夏都没什么胃口,饭量比以前小了许多,腹肌都快被饿出来了。
“不然我陪你回美国吧?”何绪把蒸排骨往袁夏面前推了推,看他不吃还给夹到碗里,说,“反正我也得过去办些手续,你想什么时候走,我订票。”
袁夏盯着碗里的排骨发愣,怔怔道:“啊……不用,你陪艾默吧。”
何绪也没辙,想了想说:“他不用我陪,他挺忙的。”
袁夏抬起头,眼神微妙,道:“那你也应该多陪他,不要和我这么亲近,他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可能也会难过的。反正我看着辰冬……宋辰冬和他,我就挺难过的。”
何绪:“……”
吾日三省吾身,经过这么许多天,袁夏觉得自己一下子就长大了,想明白好多事情,他垂头丧气地和何绪分享他初恋失败的心得:“避嫌是对爱人的尊重,如果你爱他,就应该懂得这些。而且还是不要隐瞒什么了,我觉得你也应该告诉他真相,让他自己做选择……”
“我觉得……艾默他好像也挺喜欢宋辰冬的……”袁夏观察着何绪的表情,小心翼翼道。
何绪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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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夏回到北京后的那个晚上,发烧四十度,给何绪打电话,何绪直接把他送去了医院,拖拖拉拉输了好几天液,才彻底康复过来。
之后袁夏就琢磨着搬家。袁夏一点都不想住在宋辰冬的家,这个空间里处处都是回忆,而回忆会让他伤心。可何绪家里也不方便,最后还是魏尧知道他和宋辰冬分手了,帮他收拾东西,把他接到了自己在北京的房子。
毛球似乎也是感知到了什么,这几天格外的听话,天天把白白的肚皮摊在袁夏跟前,缠着袁夏摸摸它。
但袁夏一点也提不起兴致,撸猫撸得很敷衍,他整日都是无精打采的,躲在卧室里昏天黑地睡了几天。偶尔出门,都是被魏尧或何绪强行逼迫,一起到外面吃吃饭。他的直播已经断了许多天,微博也没登陆过,和宋辰冬一起录的节目更不要说,他根本没有勇气打开看。
就这么过了许多天,他才终于明白过来,他已经放弃了。他其实可以真真正正地放松下来,再也不必因为自己的不完美而烦忧,不用自责,也不再需要纠结宋辰冬到底爱不爱他。
一身轻松。
要不得说何博士是对的,何绪一早就告诉过他,不要这样做。可无知者无畏,人又总是贪心,刚开始他以为只要认识一下宋辰冬就很好了,后来他想要宋辰冬喜欢上他,爱上他,再也不会去爱别人,他甚至期望宋辰冬爱他能和他爱宋辰冬一样多。到了最后,他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什么,他只知道后来那样难过痛苦不是他想要的。
宋辰冬也真的没和他联系过。
袁夏这几天总在发呆,他忍不住去想,果然如此,原来一直以来都是他在往宋辰冬身上靠,之前沉浸在爱里的时候并不觉得,那时候的他以为自己是个光度383亿亿亿瓦的太阳,能量取之不尽,可以尽情地燃烧自己,照耀对方。可现在想来,他不过是一个电灯泡,会越来越暗,灯丝总有烧坏的那一天。
而宋辰冬并不会修电灯泡。
又过了几天,在魏尧在家里的跑步机上跑步的时候,袁夏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像个幽灵似的立在旁边,悠悠地说:“我想回美国了。”
魏尧吓了一大跳,一下子把紧急安全扣拽了下来,跑步机发出刺耳的“滴——”声。他气喘吁吁地问:“你现在的状态可以吗?”
袁夏歪歪头:“应该也不会更糟了。”
“再等一阵儿好吗?”魏尧走下跑步机,担忧地看着他,“等我奶奶康复出院,我陪你一起回去吧。”
袁夏点点头,轻飘飘地说了声“好”。
何绪很是忧虑袁夏的精神状态,三不五时地接他出去吃饭。袁夏都没什么胃口,饭量比以前小了许多,腹肌都快被饿出来了。
“不然我陪你回美国吧?”何绪把蒸排骨往袁夏面前推了推,看他不吃还给夹到碗里,说,“反正我也得过去办些手续,你想什么时候走,我订票。”
袁夏盯着碗里的排骨发愣,怔怔道:“啊……不用,你陪艾默吧。”
何绪也没辙,想了想说:“他不用我陪,他挺忙的。”
袁夏抬起头,眼神微妙,道:“那你也应该多陪他,不要和我这么亲近,他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可能也会难过的。反正我看着辰冬……宋辰冬和他,我就挺难过的。”
何绪:“……”
吾日三省吾身,经过这么许多天,袁夏觉得自己一下子就长大了,想明白好多事情,他垂头丧气地和何绪分享他初恋失败的心得:“避嫌是对爱人的尊重,如果你爱他,就应该懂得这些。而且还是不要隐瞒什么了,我觉得你也应该告诉他真相,让他自己做选择……”
“我觉得……艾默他好像也挺喜欢宋辰冬的……”袁夏观察着何绪的表情,小心翼翼道。
何绪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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