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回到现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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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是平缓,因此取名为平江,这座城市以河而建,也就成为名符其实的平江市。
河水将城市一分为二,大家的生活用水都来自这条大河,虽然污染甚是严重,但经过哪些自来水公司的处理,洒洒化学物品,折腾几下,也就变成了大家的饮用水。
这对于一个外行来说,简直不可思议,唐义对自来水厂了解不多,自然也不是很明白其中的道理......
他曾在市中心的繁华地带工作,并建立起了自己的保安公司,一年年打拼,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只是没有足够多的钱,通过贷款所得。
也就是说,现在的他还要慢慢还钱,本来好好的一个幸福小窝,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摧毁,再加上他消失了两个月有余,现在市中心已经没有了他落脚的地方。
根据自己的记忆,父母依旧在外地打工,他现在只能去乡下,去找自己的爷爷,还有其他亲人。
然而,之前亲戚们因为分祖上留下的财产,中间产生了大大小小的误会,导致一个家四分五裂,多年都没有什么来往。
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唐义打记事起,问题就存在了,因此其他亲人们,他唯一记得的,那就是爷爷和奶奶。
大城市,不仅仅有繁华地带,也有贫民窟。
唐义的老家——白术村,虽然比贫民窟要好那么一点点,但毕竟是一个农村,科技发展落后,再加上多年不见,也不知道变成了什么样子。
算算日子,爷爷奶奶也有六十岁了,只是不知道对方是否健在。
他勤工俭学,独立生活,这也是他后来有所成就的重要原因,多年的艰辛,那已经将他的意志力磨砺到了一个恐怖的境界。
为了适应社会,他很早就成了一个圆润,宛若圣母般的男人,也可以说是大好人。
以他现在的实力,跑回白术村,那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让他纠结的是,他根本不认识路,没法用脚力行动。
重回故土,唐义思绪万千,不禁站在小山顶,发起呆来。
“义义,你在想什么啊!”
肖娜伸手敲了敲唐义的胸膛,那种结实厚重的感觉让她很舒服。同时她溜动眼睛,四处看了几眼,却怎么也找不到雪儿的影子。
雪儿这妹子向来跟唐义形影不离的,现在突然不见了,这对于她来说,实在是太让人兴奋了。
肖娜的动作总算引起了唐义的注意,这时候,唐义叹了一口气,安慰道:“我没想什么呢,就是突然回忆起一些事情而已!”
说完,唐义用充满柔情的眼神看着她,一下子就把这妹子的脸蛋弄红,心里则特别得意。
能认识娜娜这么可爱的妹子,他就算是少活几十年,那也值了。
站得高看得远,这小山虽然不是很高,但四周没有什么高大的树木,都是一些灌木毛草,不怎么阻拦视线。
加上两人的视力已经到达了恐怖境界,想必那鹰眼也不过如此。
唐义看到那些高楼大厦什么的,没啥太大感觉,可在肖娜眼里,那完全是新鲜之事,她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神奇的建筑。
感叹一番后,肖娜又将视线停留在唐义脸上,问道:“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气息,是不是我们已经走出荒山野岭了?”
“这个...我也解释不清楚,因为这儿是我的家乡,以前应该跟你说过的!”
“你的家乡?味道可真特别啊,我都想吐了!”
肖娜忍不住捂住自己的鼻子,本想来地上走走,可下半身一动就会痛,实在是太痛苦了,只能由唐义暂时抱着。
跟这妹子交流了一番,唐义突然间明白过来,于是他又开始滔滔不绝的解说起来,给这好奇心十足的妹子灌输些东西。
接着,唐义感觉时间也差不多了,立刻加快脚步,开始狂奔,如果慢上一点,他们就要在这鬼地方过夜了。
这里似乎离平江比较近,那种难闻的味道,应该就是从那条大河里飘过来的。
现在唐义的狂奔速度是250米每秒,移动速度在这个世界上,那已经逆天了,都快追上声音的传播速度了。
加上他长袍飘飘,如果有人看见,一定会误认为是神仙,或者其他诡异的存在。参加奥运会什么的,拿几十块金牌啥的,完全没有半点压力。
大约半个小时后,唐义感觉附近的味道好了很多,而且人类活动的迹象也越来越明显,虽然这里还比较偏僻,看已经隐约能看到农田和菜地了。
也不知道刚才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一般来说,离大河不远,那就离居民不远的。
搜寻一下自己的记忆,唐义这才发现,这是城市的最下游,也就是河水汇集最恶心的地区。刚才所看到的城市大楼景象,很有可能是海市蜃楼。
但这种沙漠里才会出现的神奇显现,那又怎么会出现在这平江市里,实在是让他想不明白。
在他思考的过程中,唐义又不知不觉跑出了很远的距离。
这时候,肖娜抱着唐义的手臂,惊呼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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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是平缓,因此取名为平江,这座城市以河而建,也就成为名符其实的平江市。
河水将城市一分为二,大家的生活用水都来自这条大河,虽然污染甚是严重,但经过哪些自来水公司的处理,洒洒化学物品,折腾几下,也就变成了大家的饮用水。
这对于一个外行来说,简直不可思议,唐义对自来水厂了解不多,自然也不是很明白其中的道理......
他曾在市中心的繁华地带工作,并建立起了自己的保安公司,一年年打拼,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只是没有足够多的钱,通过贷款所得。
也就是说,现在的他还要慢慢还钱,本来好好的一个幸福小窝,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摧毁,再加上他消失了两个月有余,现在市中心已经没有了他落脚的地方。
根据自己的记忆,父母依旧在外地打工,他现在只能去乡下,去找自己的爷爷,还有其他亲人。
然而,之前亲戚们因为分祖上留下的财产,中间产生了大大小小的误会,导致一个家四分五裂,多年都没有什么来往。
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唐义打记事起,问题就存在了,因此其他亲人们,他唯一记得的,那就是爷爷和奶奶。
大城市,不仅仅有繁华地带,也有贫民窟。
唐义的老家——白术村,虽然比贫民窟要好那么一点点,但毕竟是一个农村,科技发展落后,再加上多年不见,也不知道变成了什么样子。
算算日子,爷爷奶奶也有六十岁了,只是不知道对方是否健在。
他勤工俭学,独立生活,这也是他后来有所成就的重要原因,多年的艰辛,那已经将他的意志力磨砺到了一个恐怖的境界。
为了适应社会,他很早就成了一个圆润,宛若圣母般的男人,也可以说是大好人。
以他现在的实力,跑回白术村,那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让他纠结的是,他根本不认识路,没法用脚力行动。
重回故土,唐义思绪万千,不禁站在小山顶,发起呆来。
“义义,你在想什么啊!”
肖娜伸手敲了敲唐义的胸膛,那种结实厚重的感觉让她很舒服。同时她溜动眼睛,四处看了几眼,却怎么也找不到雪儿的影子。
雪儿这妹子向来跟唐义形影不离的,现在突然不见了,这对于她来说,实在是太让人兴奋了。
肖娜的动作总算引起了唐义的注意,这时候,唐义叹了一口气,安慰道:“我没想什么呢,就是突然回忆起一些事情而已!”
说完,唐义用充满柔情的眼神看着她,一下子就把这妹子的脸蛋弄红,心里则特别得意。
能认识娜娜这么可爱的妹子,他就算是少活几十年,那也值了。
站得高看得远,这小山虽然不是很高,但四周没有什么高大的树木,都是一些灌木毛草,不怎么阻拦视线。
加上两人的视力已经到达了恐怖境界,想必那鹰眼也不过如此。
唐义看到那些高楼大厦什么的,没啥太大感觉,可在肖娜眼里,那完全是新鲜之事,她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神奇的建筑。
感叹一番后,肖娜又将视线停留在唐义脸上,问道:“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气息,是不是我们已经走出荒山野岭了?”
“这个...我也解释不清楚,因为这儿是我的家乡,以前应该跟你说过的!”
“你的家乡?味道可真特别啊,我都想吐了!”
肖娜忍不住捂住自己的鼻子,本想来地上走走,可下半身一动就会痛,实在是太痛苦了,只能由唐义暂时抱着。
跟这妹子交流了一番,唐义突然间明白过来,于是他又开始滔滔不绝的解说起来,给这好奇心十足的妹子灌输些东西。
接着,唐义感觉时间也差不多了,立刻加快脚步,开始狂奔,如果慢上一点,他们就要在这鬼地方过夜了。
这里似乎离平江比较近,那种难闻的味道,应该就是从那条大河里飘过来的。
现在唐义的狂奔速度是250米每秒,移动速度在这个世界上,那已经逆天了,都快追上声音的传播速度了。
加上他长袍飘飘,如果有人看见,一定会误认为是神仙,或者其他诡异的存在。参加奥运会什么的,拿几十块金牌啥的,完全没有半点压力。
大约半个小时后,唐义感觉附近的味道好了很多,而且人类活动的迹象也越来越明显,虽然这里还比较偏僻,看已经隐约能看到农田和菜地了。
也不知道刚才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一般来说,离大河不远,那就离居民不远的。
搜寻一下自己的记忆,唐义这才发现,这是城市的最下游,也就是河水汇集最恶心的地区。刚才所看到的城市大楼景象,很有可能是海市蜃楼。
但这种沙漠里才会出现的神奇显现,那又怎么会出现在这平江市里,实在是让他想不明白。
在他思考的过程中,唐义又不知不觉跑出了很远的距离。
这时候,肖娜抱着唐义的手臂,惊呼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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