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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兰心苏正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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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祝我们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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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只安静的猫科动物。

在他怀里,我总是睡得很安稳。第二天天还刚刚有一点蒙蒙亮,他果然就把我叫起来,守着我洗漱完毕,然后带我跑到酒店顶楼的天台上去。

吉斯伯恩处于东十二区,是世界上第一个见到日出的城市。我站在天台上,看见远处原本是海天一色,有些晦暗。但在天与海之间忽然就出现了一点光亮,这才看出海天的边际来。

世界上的第一缕曙光,就在此际,秦公子紧紧地牵着我的手,我把头靠在他的肩头。也许从这一天开始,未来我们都将如此,面对世界的每一缕曙光,每一次风吹雨打。我们都经历了太多的曲折,经历了太多的艰难险阻,所以我们既然已经在一起了,就应该好好珍惜未来的每一天。

光芒越来越明亮,太阳的万道金光似乎是瞬间就从海面上迸出来,场面相当震撼,我们的影子也在天台上被拉得很长很长。居然有侍者在这时候也走上来,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端了两杯香醇的葡萄酒和早餐过来。

秦公子向我微微举杯,“那么,就祝我们百年好合。”

早餐的葡萄酒选的是度数很低,糖分较多,极好入口的品种。我喝了一小杯,我酒量依然没有练到上乘,大早上不敢多喝。两个人腻歪在天台上看了日出,吃了一点早餐,直到渐渐的有些热了,才下楼去。

婚礼的工作人员和宾客们在今天都陆续开始返程,剩下的时间就是我们的二人世界了。连同那些繁复的衣服和首饰,我都要工作人员一并给带了回去。只有他在身边,我连妆都不必仔细化,只做一点最基本的皮肤护理和防晒,也不用再穿礼服,只剩下简单的几件行李物品,轻装上阵。

陆锦心也和我道别,她的学业还没有结束,婚礼之后就很快返回了苏黎世去。我隐约听说,似乎陆耀恒和她之间也比从前疏远了一点。陆耀恒似乎想跟她说起家中的那些是是非非,但陆锦心好像并不喜欢听。

对她来说,成长就是慢慢地远离,慢慢地遗忘。她根本就不愿意把自己牵扯到上一辈的恩恩怨怨里头去。她身上像是有一点类似动物的本能,她能看出我对她没有恶意,所以她也对我友善。她开始慢慢的有了自己的判断,对于陆耀恒的话,她并不像以前那样全盘接收。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秦公子带我在吉斯伯恩的海滩上驾驶快艇,潜水钓鱼,冲浪,几乎把我以前从来没有尝试过的事情全都尝试了一遍,好像每一天都是全新的,没有重复,没有烦恼,每一天都在期待新的美好。

从我认识他以来,他一向都显得阴郁沉闷,为人处世都是相当老成的样子,比一个普通的三十来岁男人还要成熟很多。可是这几天的他,忽然像是被剥出了另外一面,我终于看到了那个在经历这一切苦难之前的秦公子,是一个笑容清澈灿烂,爱玩爱闹,和大部分家境优裕,没心没肺的富二代公子哥儿一样的大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