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西风不识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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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利尔斯!赫利尔斯!”卢卡斯在公寓楼下叫着。
住在三楼的男生推开窗户朝下望,楼下站着五个人,他问:“干什么?”
“今晚是伊格尔(Eagle)和格伦(Gelnn)的复合派对,他们不是邀请了你吗?别说你忘了。”赫兹说。
“差点忘了,我马上下来。”他关上窗户。
除了和卢卡斯一群人混在一起,赫利尔斯一般在家看书看电影,打打球,抽空去旅游,过得挺充足。他也喜欢独自一人,戴着耳机听歌散步或者花一下午的时间呆在图书馆,甚至带着一保温瓶的咖啡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人来人往,很久不说话,不玩手机,就默默注视着路人在他面前经过。
这个群体中,赫利尔斯的存在感高得违和,他没什么鲜明的个性和特长。有人喜欢音乐组建了乐队,有人对未来做好了规划,假期就去股票公司实习,目标是摩根大通,还比如格蕾丝现在已经一边念书一边给杂志拍照,是个平面模特,但赫利尔斯从来没有谈过自己的理想,连爱好什么也不是很明显,做人相当低调。很多人对他的认知都靠外形优势和看上去不错的家世撑着,不过这也就是他们所认为的他的特长了。
他单独住一套房子,有个大房间开辟成了健身房和书房。一半放着健身器材,另一半有电脑桌和整面墙的书柜,地毯上放着一只可以陷进去的沙发。地板上有一条白线把房间分割成均匀的两个世界,连各自墙壁上用的壁纸风格都不一样,似乎这样就不能简单片面的定义书房主人了。
书柜里讲欧洲历史的旁边是自然科学,萨特的小说旁是阿拉伯地区文化常识,人物传记旁边有漫画,泰戈尔的诗集和中文神话小说放在一起。报纸杂志厚书薄书整整齐齐,整体看上去规整有序,像一个强迫症患者排列出来的。
他按照书籍的装帧设计排列,不保证内容分门别类有序排列,不过他几乎记得每本书放的位置。
任何一个爱看书的人来到这个房间都会因为藏书量油然生出羡慕,这些只是赫利尔斯搬到这个房间里的,他家中的会更多。
从卧室走到书房,书房没有开灯,电脑亮着,他把电脑旁的纸张放进文件夹,将文件夹放进书柜,然后合上笔记本电脑,房间陷入黑暗。男生走回卧室,换了套运动服出门,没有梳头。
赫利尔斯忘记梳头发这一点倒是和他未来的女朋友很像。一般不出门他就不梳头发,等临时要出门又给忘了,后者是披长发,出门被风吹容易乱跑步也容易乱,用手抓抓就好而习惯不梳头。
住在家里的赫利尔斯不这样,他从小衣食住行处处有人安排,但上大学后搬出来一个人住,少了那些管束便过上了普通的同龄男孩的生活,有些随意,也更像他们。
赫利尔斯、卢卡斯和格蕾丝从小学起就认识,赫利尔斯和卢卡斯的生日相差一个星期,中学中途赫利尔斯转到卢卡斯就读的贝勒比斯学院牛津分校,关系比小时候亲密了不少,在学校有一个稳当的朋友群体,上大学时一伙人各自分别,但他俩都选择回到家乡,进入同一所大学,接着认识了欧姆,安东尼这些新朋友,而且卢卡斯和格蕾丝也开始交往。
墨菲完美的体现了一个中国式直升机母亲的形象,不做家务不出去工作,每天做的事就是关心卢卡斯和克蕾曼丝,以及一个符合她身份的女人该有的社交活动,她希望这两个孩子的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下,并在卢卡斯的整个中学时代都后悔不该让孩子去“那么远的”地方,所以卢卡斯考大学的最终抉择在利兹而不在其他城市,更别说出国。
对于卢卡斯所有的朋友,墨菲都要知道他们的爸妈是做什么的,家里有没有兄弟姐妹等情况。墨菲有一只本子,登记着儿子那些朋友的基本信息,从卢卡斯的中学朋友在哪里念大学,到格蕾丝在哪里读幼儿园有过几个男朋友。因此即使赫利尔斯和卢卡斯关系再好,墨菲也不喜欢这个孩子——她一直没有办法知道赫利尔斯的详细情况,只能知道他和卢卡斯一直读同样的学校,会中文等显而易见的东西,她甚至至今不认识赫利尔斯的父母。
李山泽还想吃些东西,于是打车去了一家格蕾丝带她去过的店。
一个人自由自在,想观察餐厅里的其他人就观察,想边吃边玩手机就边吃边玩手机。来英国留学之前她以为从此要和祖国的锦绣美食说拜拜,然后投入无尽的炸鱼薯条的怀抱,现在发现遍地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餐厅,虽然味道是否正宗很让人怀疑,但对于李山泽来说还好,她在吃的方面很宽容。
从餐厅出来,手机还有百分之七十的电,在利兹的一段街道上来来回回走了几遍,然后找一个不错的角落站了一会儿。她习惯安静待在某地观察周围,高中时常坐在位子上观察同学,放学后回到住处会模仿他们的言行举止,甚至一个人扮演两个同学重复她们白天进行过的对话。
下起蒙蒙细雨,李山泽看着一个女孩抱着泰迪熊经过,想买公仔,就溜达着看能在哪个商店找到合意的。
她走到一家叫Doctor·Z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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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利尔斯!赫利尔斯!”卢卡斯在公寓楼下叫着。
住在三楼的男生推开窗户朝下望,楼下站着五个人,他问:“干什么?”
“今晚是伊格尔(Eagle)和格伦(Gelnn)的复合派对,他们不是邀请了你吗?别说你忘了。”赫兹说。
“差点忘了,我马上下来。”他关上窗户。
除了和卢卡斯一群人混在一起,赫利尔斯一般在家看书看电影,打打球,抽空去旅游,过得挺充足。他也喜欢独自一人,戴着耳机听歌散步或者花一下午的时间呆在图书馆,甚至带着一保温瓶的咖啡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人来人往,很久不说话,不玩手机,就默默注视着路人在他面前经过。
这个群体中,赫利尔斯的存在感高得违和,他没什么鲜明的个性和特长。有人喜欢音乐组建了乐队,有人对未来做好了规划,假期就去股票公司实习,目标是摩根大通,还比如格蕾丝现在已经一边念书一边给杂志拍照,是个平面模特,但赫利尔斯从来没有谈过自己的理想,连爱好什么也不是很明显,做人相当低调。很多人对他的认知都靠外形优势和看上去不错的家世撑着,不过这也就是他们所认为的他的特长了。
他单独住一套房子,有个大房间开辟成了健身房和书房。一半放着健身器材,另一半有电脑桌和整面墙的书柜,地毯上放着一只可以陷进去的沙发。地板上有一条白线把房间分割成均匀的两个世界,连各自墙壁上用的壁纸风格都不一样,似乎这样就不能简单片面的定义书房主人了。
书柜里讲欧洲历史的旁边是自然科学,萨特的小说旁是阿拉伯地区文化常识,人物传记旁边有漫画,泰戈尔的诗集和中文神话小说放在一起。报纸杂志厚书薄书整整齐齐,整体看上去规整有序,像一个强迫症患者排列出来的。
他按照书籍的装帧设计排列,不保证内容分门别类有序排列,不过他几乎记得每本书放的位置。
任何一个爱看书的人来到这个房间都会因为藏书量油然生出羡慕,这些只是赫利尔斯搬到这个房间里的,他家中的会更多。
从卧室走到书房,书房没有开灯,电脑亮着,他把电脑旁的纸张放进文件夹,将文件夹放进书柜,然后合上笔记本电脑,房间陷入黑暗。男生走回卧室,换了套运动服出门,没有梳头。
赫利尔斯忘记梳头发这一点倒是和他未来的女朋友很像。一般不出门他就不梳头发,等临时要出门又给忘了,后者是披长发,出门被风吹容易乱跑步也容易乱,用手抓抓就好而习惯不梳头。
住在家里的赫利尔斯不这样,他从小衣食住行处处有人安排,但上大学后搬出来一个人住,少了那些管束便过上了普通的同龄男孩的生活,有些随意,也更像他们。
赫利尔斯、卢卡斯和格蕾丝从小学起就认识,赫利尔斯和卢卡斯的生日相差一个星期,中学中途赫利尔斯转到卢卡斯就读的贝勒比斯学院牛津分校,关系比小时候亲密了不少,在学校有一个稳当的朋友群体,上大学时一伙人各自分别,但他俩都选择回到家乡,进入同一所大学,接着认识了欧姆,安东尼这些新朋友,而且卢卡斯和格蕾丝也开始交往。
墨菲完美的体现了一个中国式直升机母亲的形象,不做家务不出去工作,每天做的事就是关心卢卡斯和克蕾曼丝,以及一个符合她身份的女人该有的社交活动,她希望这两个孩子的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下,并在卢卡斯的整个中学时代都后悔不该让孩子去“那么远的”地方,所以卢卡斯考大学的最终抉择在利兹而不在其他城市,更别说出国。
对于卢卡斯所有的朋友,墨菲都要知道他们的爸妈是做什么的,家里有没有兄弟姐妹等情况。墨菲有一只本子,登记着儿子那些朋友的基本信息,从卢卡斯的中学朋友在哪里念大学,到格蕾丝在哪里读幼儿园有过几个男朋友。因此即使赫利尔斯和卢卡斯关系再好,墨菲也不喜欢这个孩子——她一直没有办法知道赫利尔斯的详细情况,只能知道他和卢卡斯一直读同样的学校,会中文等显而易见的东西,她甚至至今不认识赫利尔斯的父母。
李山泽还想吃些东西,于是打车去了一家格蕾丝带她去过的店。
一个人自由自在,想观察餐厅里的其他人就观察,想边吃边玩手机就边吃边玩手机。来英国留学之前她以为从此要和祖国的锦绣美食说拜拜,然后投入无尽的炸鱼薯条的怀抱,现在发现遍地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餐厅,虽然味道是否正宗很让人怀疑,但对于李山泽来说还好,她在吃的方面很宽容。
从餐厅出来,手机还有百分之七十的电,在利兹的一段街道上来来回回走了几遍,然后找一个不错的角落站了一会儿。她习惯安静待在某地观察周围,高中时常坐在位子上观察同学,放学后回到住处会模仿他们的言行举止,甚至一个人扮演两个同学重复她们白天进行过的对话。
下起蒙蒙细雨,李山泽看着一个女孩抱着泰迪熊经过,想买公仔,就溜达着看能在哪个商店找到合意的。
她走到一家叫Doctor·Z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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