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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三章血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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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最古老,最神秘的存在啊。拥有这般地领域的话,可以说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了。自然比秦弑天的领域所强大无数倍,毕竟二者已经属于不同的层次,天地之差与之不过。

一个是存在与荒古,经历过无数的岁月,无数的沉淀才形成的趋近于道,趋近无完美无缺的领域。一个仅仅是一个人,几十年的花费所掌控的领域,就算秦弑天再逆天,再天赋,仅仅有几十年,他所创造的领域虽然强大但是肯定漏洞百出,在那种最强大的存在面前不过是一只比较强大的蝼蚁罢了,甚至都不能够让尸王抬眼。

所以那阴舍利为什么被秦弑天占据却没有选中他,拥有强大天赋的他,而是选择了,一个看上去弱小,甚至都有点废柴一般的杨磊。

要知道这二者的力量其实差距可是犹如天地,秦弑天甚至只需要稍微那么一掌便可以直接粉碎我的身体灵魂,但阴舍利却对我依附,心悦诚服,那便是我拥有符合它条件,甚至超越它那苛刻条件的无限潜力。

我就像是一个坐拥宝山的乞丐,表面看上去穷困无比,落寞无比,可是那座宝山是属于我的,完全地属于我的。我仅仅所缺少的,是那打开这座宝山的钥匙,而这也是我苦苦贫穷的所在原因。

但是只要有一天,我寻找到了这座宝山的钥匙,属于我的钥匙,我就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富翁。坐拥天下,举世最有钱的富翁,谁都会仰望与我,膜拜与我,却已忘记我曾经是乞丐的身份。

我的潜力,似乎是无穷无尽尽的,我的强大,那是注定的。我的存在,甚至可以超脱,可以得到真正的不朽。我注定会走的远,很远很远,走到别人仰望不到,甚至想象不到的距离。

这自然不是秦弑天所能够达到的,所以阴舍利选择了我,依附于我,这是最明确的选择,也是最不容质疑的选择。

但我还一直不知道,秦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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