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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眉目?”
“这是自然,”赫连颉把玩着自己拇指上的蜜蜡扳指,“他说,只要我们承诺退兵,割让尹提草原和霍兰山脉给大梁,他会拥护我登上王位。你是知道的,咱们那些部落里的叔伯,对这把王椅垂涎已久,若有宋济征的支持,那些人也只能干瞪眼罢了。”
“王兄不可!”赫连祁连忙又上前两步,“太祖父与大梁征战近五十载,尹提草原和霍兰山几经易手,多少先驱为此血染沙场,尹提草原是我们最丰美的草场,我们匈奴人的土地,寸土不能相让!”他站起身,目光炯炯地看着赫连颉,“王兄是天选之子,是匈奴当之无愧的继承者,凭王兄的实力,足以抗衡叔伯们,何须那汉人贼子相帮。宋济征包藏祸心,只怕另有图谋,我们岂能与此等人为伍?”
赫连颉借着明晃晃的火光看着眼前清癯的王弟,突然抬手给了他一个耳光:“没娘的废物!目光短浅,鼠目寸光!待我得到王位,何愁没有土地兵马,卑贱胚子就是卑贱,盯着蝇头小利不放!还不给我滚出去!”
赫连祁默默抬手,擦去唇边的血痕,对着赫连颉躬身行礼,走出了王帐,他的脚步有些踉跄,走出营帐,他抬头看了一眼天空。
今日是十五,头顶的月亮像玉盘一眼清冷明亮。草原上的天空分外寥廓,苍穹万里,银河璀璨,这样美丽的天空,只有在尹提草原上才能一见。
赫连祁走到离营帐很远的一处山坡上,默默躺了下来。他是匈奴王最不重视的儿子,是汉人的血脉,从小就被人骂杂种,他没见过自己的母亲,也从没有得到过温暖。
二王兄在他心里,是遥不可及,明晃晃的存在,他享受着一个王子至高无上的权力,拥有最美的女人,最丰茂的草场。他又忍不住想起了那个和他一样拥有黑色眼睛的年轻女人。
“你怎么起来了!快躺下!家里没什么好吃的,我给你切了一块过年吃的腊肉,你太瘦了,要长胖些才好。”她盈盈地笑着,眉目婉婉。
蓦地他抬起手,捂住眼睛,压抑地痛哭起来,星河璀璨,冷月无声,只有他悲痛的哭泣声缭绕在这无边的夜色里。他孤独了二十年,终于等来了一个爱他的女人,如今,这个女人却被他丢了。
*
阿笙这日起得很早,她穿着寻常的麻布衣衫,一头鸦色长发也被她用草绳绾起,可这一切都难以掩盖她娇美的颜色,她手里挽着一个草编的篮子,站在张军医的营帐门口很久,直到张军医撩开门帘,见她站在门口,忙说:“这么一大早,你怎么来了。”
清晨风冷,他忍不住咳了两声,微微弯下了身子,阿笙下意识往前走了一步,抬手扶助他,而后似乎一愣,又不动声色地把手松开:“张公也该注意自己的身子。”
这句问候,让张军医十分熨帖,他摆摆手,脸上却露出一个欣慰地笑意:“不打紧,我自己省得,倒是你,女子体弱,怎么一大早就来了,受了风寒该怎么好。”
阿笙浅浅一笑:“哪能这么娇气呢,昨日做了凉糕,放了一夜已经凝固了,这鲜桂花我是从后山摘的,做桂花的方子还是和我阿娘学的,”提到阿娘她顿了顿,又若无其事地笑说,“如今天气转寒,吃上两块还成,只是也不能多吃,张公尝尝,看看合不合口味。”
张军医把帘子挑开说:“别在风口这站着了,进来坐吧。”
阿笙略一弯腰,跟在他身后走进了营帐。
“我上次吃这桂花凉糕还是十七年前了,”张军医给阿笙搬了把椅子,眼中难掩怀念之色,“还是我娘子做的,香甜可口,让人这辈子都忘不掉。”他说着,拿起一块凉糕,细细端详,“瞧着,和你这个差不多。”
阿笙偏着头,天真烂漫地说:“这个凉糕我阿娘在我小时候就做,她说我阿爹喜欢吃,可是阿爹走得早,不然如今我也能给阿爹做吃的了。”
张军医的手微微一抖,他轻轻咬了一口,一瞬间就红了眼睛。十七年的光阴一晃而过,那个笑靥如花的面孔又在眼前闪过了,张军医抹了一把眼泪,颤抖着声音问:“你的阿娘,她叫什么名字?”
阿笙眨了眨眼:“阿娘闺名杜若,杜若是阿娘最喜欢的花。”
阿笙姑娘竟然是张军医素未谋面的女儿,这个消息不亚于平地惊雷,飞快地在军营里传开了。打那日起,整日醉醺醺的张军医却全然变了一副面孔,不光把酒壶扔了,甚至把自己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人也看上去精神不少。
逢人便说:“我家阿笙……”整日乐呵呵的,有人逗他:“老张,你是捡了钱了吗?”他一点也不生气,反而美滋滋地说:“岂止是捡了钱,这是白捡了一个闺女!”
他原本是个刻薄古板的人,整个人醉醺醺的,就显得老气横秋,如今精神起来,反倒容光焕发。只是提起阿笙的娘亲,他也时常凝噎,拉着阿笙的手,让她讲一讲她娘亲的事。
祝从之也不知道这事到底时好时坏,和池穗合计了许久,也说不出的个所以然,索性让豹子隔三差五地去盯着阿笙,没料到被张军医发现,把豹子骂了个狗血淋头。
“我告诉你这个猴崽子!趁早死了这条心,我们家阿笙就是这辈子不嫁也轮不上你!哪凉快哪歇着去!”
豹子摸摸鼻子,忍不住顶嘴:“那你打算嫁给谁,总不能嫁给统领大人吧?”
张军医抬腿就要踢他:“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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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眉目?”
“这是自然,”赫连颉把玩着自己拇指上的蜜蜡扳指,“他说,只要我们承诺退兵,割让尹提草原和霍兰山脉给大梁,他会拥护我登上王位。你是知道的,咱们那些部落里的叔伯,对这把王椅垂涎已久,若有宋济征的支持,那些人也只能干瞪眼罢了。”
“王兄不可!”赫连祁连忙又上前两步,“太祖父与大梁征战近五十载,尹提草原和霍兰山几经易手,多少先驱为此血染沙场,尹提草原是我们最丰美的草场,我们匈奴人的土地,寸土不能相让!”他站起身,目光炯炯地看着赫连颉,“王兄是天选之子,是匈奴当之无愧的继承者,凭王兄的实力,足以抗衡叔伯们,何须那汉人贼子相帮。宋济征包藏祸心,只怕另有图谋,我们岂能与此等人为伍?”
赫连颉借着明晃晃的火光看着眼前清癯的王弟,突然抬手给了他一个耳光:“没娘的废物!目光短浅,鼠目寸光!待我得到王位,何愁没有土地兵马,卑贱胚子就是卑贱,盯着蝇头小利不放!还不给我滚出去!”
赫连祁默默抬手,擦去唇边的血痕,对着赫连颉躬身行礼,走出了王帐,他的脚步有些踉跄,走出营帐,他抬头看了一眼天空。
今日是十五,头顶的月亮像玉盘一眼清冷明亮。草原上的天空分外寥廓,苍穹万里,银河璀璨,这样美丽的天空,只有在尹提草原上才能一见。
赫连祁走到离营帐很远的一处山坡上,默默躺了下来。他是匈奴王最不重视的儿子,是汉人的血脉,从小就被人骂杂种,他没见过自己的母亲,也从没有得到过温暖。
二王兄在他心里,是遥不可及,明晃晃的存在,他享受着一个王子至高无上的权力,拥有最美的女人,最丰茂的草场。他又忍不住想起了那个和他一样拥有黑色眼睛的年轻女人。
“你怎么起来了!快躺下!家里没什么好吃的,我给你切了一块过年吃的腊肉,你太瘦了,要长胖些才好。”她盈盈地笑着,眉目婉婉。
蓦地他抬起手,捂住眼睛,压抑地痛哭起来,星河璀璨,冷月无声,只有他悲痛的哭泣声缭绕在这无边的夜色里。他孤独了二十年,终于等来了一个爱他的女人,如今,这个女人却被他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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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笙这日起得很早,她穿着寻常的麻布衣衫,一头鸦色长发也被她用草绳绾起,可这一切都难以掩盖她娇美的颜色,她手里挽着一个草编的篮子,站在张军医的营帐门口很久,直到张军医撩开门帘,见她站在门口,忙说:“这么一大早,你怎么来了。”
清晨风冷,他忍不住咳了两声,微微弯下了身子,阿笙下意识往前走了一步,抬手扶助他,而后似乎一愣,又不动声色地把手松开:“张公也该注意自己的身子。”
这句问候,让张军医十分熨帖,他摆摆手,脸上却露出一个欣慰地笑意:“不打紧,我自己省得,倒是你,女子体弱,怎么一大早就来了,受了风寒该怎么好。”
阿笙浅浅一笑:“哪能这么娇气呢,昨日做了凉糕,放了一夜已经凝固了,这鲜桂花我是从后山摘的,做桂花的方子还是和我阿娘学的,”提到阿娘她顿了顿,又若无其事地笑说,“如今天气转寒,吃上两块还成,只是也不能多吃,张公尝尝,看看合不合口味。”
张军医把帘子挑开说:“别在风口这站着了,进来坐吧。”
阿笙略一弯腰,跟在他身后走进了营帐。
“我上次吃这桂花凉糕还是十七年前了,”张军医给阿笙搬了把椅子,眼中难掩怀念之色,“还是我娘子做的,香甜可口,让人这辈子都忘不掉。”他说着,拿起一块凉糕,细细端详,“瞧着,和你这个差不多。”
阿笙偏着头,天真烂漫地说:“这个凉糕我阿娘在我小时候就做,她说我阿爹喜欢吃,可是阿爹走得早,不然如今我也能给阿爹做吃的了。”
张军医的手微微一抖,他轻轻咬了一口,一瞬间就红了眼睛。十七年的光阴一晃而过,那个笑靥如花的面孔又在眼前闪过了,张军医抹了一把眼泪,颤抖着声音问:“你的阿娘,她叫什么名字?”
阿笙眨了眨眼:“阿娘闺名杜若,杜若是阿娘最喜欢的花。”
阿笙姑娘竟然是张军医素未谋面的女儿,这个消息不亚于平地惊雷,飞快地在军营里传开了。打那日起,整日醉醺醺的张军医却全然变了一副面孔,不光把酒壶扔了,甚至把自己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人也看上去精神不少。
逢人便说:“我家阿笙……”整日乐呵呵的,有人逗他:“老张,你是捡了钱了吗?”他一点也不生气,反而美滋滋地说:“岂止是捡了钱,这是白捡了一个闺女!”
他原本是个刻薄古板的人,整个人醉醺醺的,就显得老气横秋,如今精神起来,反倒容光焕发。只是提起阿笙的娘亲,他也时常凝噎,拉着阿笙的手,让她讲一讲她娘亲的事。
祝从之也不知道这事到底时好时坏,和池穗合计了许久,也说不出的个所以然,索性让豹子隔三差五地去盯着阿笙,没料到被张军医发现,把豹子骂了个狗血淋头。
“我告诉你这个猴崽子!趁早死了这条心,我们家阿笙就是这辈子不嫁也轮不上你!哪凉快哪歇着去!”
豹子摸摸鼻子,忍不住顶嘴:“那你打算嫁给谁,总不能嫁给统领大人吧?”
张军医抬腿就要踢他:“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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