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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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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朝廷给的和欠的竟然是一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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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蓟镇,石匣营城,南兵公署。

  石匣南兵营中军兼守御所百户吴惟贤,朝统领南兵游击将军陈蚕絮絮叨叨地算账道,

  “……咱们这样算罢,隆庆二年,戚少保调任蓟镇的时候,前后两次招募浙兵共九千人,万历三年到万历五年,朝廷说要在蓟镇建立浙兵轮班制度,三年一换,在蓟镇设立了三个南兵营,一一对应蓟镇三协,都是单独建制,两班三路共招了一万两千人,加上隆庆朝的九千名浙兵,一共是两万一千人。”

  “一个南兵的工食银为每日五分,以一月三十日来计算,折合下来就是每月一两五钱,一年十八两薪饷,再乘以南兵总人数,也就是说朝廷每年在蓟镇南兵身上的支出是三十七万八千两银子——你或许会说这没算朝廷发给南兵的赏银,但是朝廷的赏银是按胡虏的人头算的,上报的时候怎么也不可能把两万一千个南兵都囊括进去……”

  吴惟贤这时说话有些随意,并没有对陈蚕以官职相称,陈蚕却也不生气,蓟镇南兵的“单独建制”包括南兵营的指挥系统,虽然南兵被分派戍守各路的各个隘口和敌台,但统领的南兵并不是各路的军事长官,而是受蓟镇三协各南兵营的直接管辖。

  而由于建制时的地缘和历史因素,南兵营的各级长官,大多都是由南兵或者曾出身南兵者所组成,不但守备各敌台的千、把、百总等低阶武官多系南兵选充,就连高阶武官,比如对南兵营主官、参将的选任,都是由浙江人占据了绝对的多数。

  这种垂直管理方式使得南兵营内部武官之间的关系显得格外亲厚,同乡同城加上并肩作战的经历,让南兵上下自然团结成了一派,此时的吴惟贤和陈蚕当然也不例外,

  “我就弄不明白了,朝廷何至于就出不起这三十七万八千两了?”

  吴惟贤露出一种迷惑而愤慨的神情道,

  “我大哥在广东,来信同我说,两广、福建的海商每年同洋人做生意赚的钱加起来就够养好几支戚家军。”

  “即使不提那些海商,我听说,皇上前阵子才又巡视了寿宫,这一座陵还没修完,就花了两百万两银子,够所有蓟镇南兵五年吃喝,就这么大一个国家,哪里省一抿子省不出这三十七万八千两?”

  “这军饷欠了又欠,一开始是这个月发上个月的,接着就变成是这一年发上一年的,现在么更不得了咧,直接两手一摊说发不出咧,这不就是欺负咱们南兵是三年轮班制的募兵,不好跟朝廷直接置气吗?”

  “要换成卫所边军,或者哪个边将麾下的私军家丁,一个月不发饷就肯定甚么仗也打不了了,要真欠上一年,卫所的屯军和旗军要么早跑了,要么撂挑子不干了,私军家丁要么转投他部去了,要么就地哗变了,你说说啊,九边所有军队里,是不是就数咱们南兵最温驯最好欺负?”

  陈蚕听了,一时嗫嚅着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当然他的不知所措成分比较复杂,这一来,是因为他知道吴惟贤的哥哥吴惟忠确实人在广东,吴惟忠是万历十一年的时候,跟着戚继光调到南方去的,他在蓟镇的时候,论军功已经升到了山海关参将,去广东全然是由于受到张居正倒台的波及而导致的“明升暗降”。

  这二来,是因为南兵营是处于蓟镇原有的指挥体系之外的一个独立组织,朝廷在设立之初,本就有意与原有的北兵体系相互区分,南将与南兵一向被看作一个整体,对上则受到朝廷派遣的总督、巡抚以及总兵官等人的节制。

  因此南兵拿不到的军饷,南将也一样拿不到,在欠饷问题上,统领南兵游击将军陈蚕和广大南兵的立场是一致的,也正因如此,吴惟贤可以放心地朝陈蚕抱怨这些话。

  “那也不能说是‘欺负’罢,‘欺负’这个词用得太重了。”

  陈蚕沉默几许,道,

  “北兵的待遇比我们差得多,不信你到外头随便找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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