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你们好,我是笑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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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笑以往清汤挂面的发型似乎经人精心打理过,颜色是自然润泽的深栗色,发梢微微烫卷,带着点宁静甜美的弧度,安静地垂在胸前,她身上不知道喷了什么牌子的香水,那香味即便连常年流连于奢侈品专柜的林兰都辨不出来,只觉得那股清香出奇的好闻。
现在的唐笑,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让人隐隐生出一股高不可攀的感觉。
林兰这辈子没有哪一刻比这一刻更想死,曾经,作为唐笑形影不离的好闺蜜,林兰经常被人拿来和唐笑比较,谁更好看,谁成绩更好,谁更讨人喜欢,谁的男朋友更出色……林兰知道唐笑不在意也不关注这些,唐笑从来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可是她林兰在意,每当别人当着她的面夸赞唐笑,她就恨得牙痒痒。难道她不比唐笑出色,不比唐笑努力吗?为什么那些人都只看得到唐笑的好?明明自己更有亲和力,更擅长和人打交道,可是为什么,那些人却一个个地说唐笑好?
林兰心里不服气,越发的要和唐笑一较高下,甚至在心底里默默地把唐笑当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敌人,她发誓一定要样样比她强,把她狠狠地踩在脚底下。
可是,这仍然没什么用,因为唐笑不在乎,她那么自然地说兰兰你真厉害,你真出色,好像根本没有对自己生出半分的嫉妒心,这怎么可能?为什么她不嫉妒自己呢?难道自己对她来说一点威胁都没有吗?还是说,唐笑淡然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目中无人的心,她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资格作为她的对手吗?
林兰讨厌唐笑的淡然,讨厌唐笑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她想尽办法让唐笑来嫉妒自己,结果都没有什么用,不仅唐笑不当回事,甚至其他人也没当回事,他们仍然不遗余力地说唐笑的好话,还说唐笑一看就是阔太太的命,不费什么力气就让经管系的富二代简思诚追求她,对她死心塌地,连学校兼职车模,在网上小有名气的校花主动约他,都被他毫不留情的拒绝。
林兰想来想去,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她变得再优秀也没用,在很多人眼里,女人优秀的评判标准是她能找到多优秀的男人,而男人优秀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呢?是家世,是金钱。唐笑的男朋友简思诚在男人当中就算得上非常优秀,因为简思诚家里有个公司,作为独生子,简思诚只要大学一毕业,就是公司名正言顺毫无争议的继承人。除此之外,简思诚长得也还不错,眉目周正,脾气温和,这样的男人,为什么偏偏选中了行事低调的唐笑,而不是她林兰?
林兰想来想去觉得不服气,她认为自己比唐笑更适合做一个阔太太,更配得上家里拥有一家风传即将上市的地产公司的简思诚,于是她决定挖墙脚——或者说,在她心目中,这个不算挖墙脚,只是“帮”简思诚认清楚谁更适合他。
林兰挖墙脚的手法并没有多么高明,她看出简思诚只是表面上老实,喜欢装作正人君子,但是哪个男人不好色?送上门来的女人,哪个男人拒绝的了?就算他的心拒绝的了,他的身体拒绝的了么?
林兰知道唐笑保守,从小就有着非常强烈的贞操观念,认定一生一世一双人,一定会把初夜留到和简思诚结婚的那一夜。但是唐笑能等,简思诚可不一定能等,男人,从来都是没有节操的动物。更何况简思诚血气方刚风华正茂,明明有一个身材样貌都还不错的女朋友,却能看不能吃,那该是有多着急啊?
于是林兰积极主动地发挥优势,故意穿着性感暴露的衣服在简思诚面前晃来晃去,什么低胸装、透视裙子、包臀裙子,还有黑色丝袜,男人喜欢什么,她就穿什么。
一开始简思诚还能装作毫不在意,但是多来几次,简思诚开始坐不住了,她明显感觉到简思诚偷偷瞄向她乳沟和黑丝长腿的目光,还有当她凑近时简思诚急促的呼吸及绷紧的身躯。
她在心里暗暗偷笑,但是男人向来对能轻易得到的东西不懂得珍惜,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
林兰非常心机地在简思诚频频看她时,毫不留恋地款款离去,只留下空气中残留的玫瑰花香——那是林兰最喜欢的香氛,因为魅惑而浪漫,浓烈而腥甜,在男人面前,就如同女人袒露的胴/体一般张扬、无力抗拒。
林兰猜得没错,简思诚被他撩拨的心痒痒的,开始到处寻找她的身影,这时,林兰再假装不经意地经过,不经意地将手机掉落在地上,当她弯下腰去捡地上的手机时,又不经意地露出了雪白的大腿,还有藏在裙子底下的黑色蕾丝丁字裤。
这下,简思诚不止呼吸急促,连眼睛都直了。
林兰恰到好处地起身,又马上装作一副突然发现自己走光的样子,急急忙忙地哎呀一声,一张脸泛着红晕,害羞带怯地瞥上简思诚一眼,用小猫一样的声音问他,你什么都没看到吧?
简思诚当然说什么都没看到,这时,林兰傻乎乎地拍着自己胸口,说那就好,自己刚刚可是吓了一跳呢。
随着林兰的动作,简思诚的目光又胶着在了林兰的胸口上,因为这天,林兰穿着一条又薄又透的白色吊带短裙,或许是因为里面的胸罩也挺薄,从简思诚的角度,竟然能够清楚地看到那高耸的胸前,两个小小的凸起。
简思诚盯着林兰的胸口浮想联翩,但林兰却傻乎乎地好像什么都没察觉一样,冲简思诚一笑,便飘然而去。
空气中,再次弥漫着一股玫瑰的甜香。简思诚深深地嗅着,忍不住开始幻想林兰的身体。比起唐笑那时身上万年不变的橙花沐浴露味道,还有总是遮得严严实实,碰都不让碰一下的身体,明显林兰更有诱惑力。
但这个时候的林兰,对简思诚来说,仅仅只是充满了女性魅力而已。她的出现让他难以自持,但也不是一定要和她发生关系,身为富二代,他有一堆在外面花天酒地的狐朋狗友,虽然他总告诉唐笑自己几乎从不去酒吧这类的地方,实际上,几乎每周他都会和那群朋友们一起去酒吧或者KTV,叫上几个公主少爷又或者是外面的野模玩得昏天暗地。
林兰确实漂亮诱人,但这样的女人外面很多,简思诚想要的话,随便花点钱就能包几个一起玩一晚上。对于简思诚来说,唐笑是更适合娶来做妻子的,他暂时还不想招惹唐笑的闺蜜。
发觉了简思诚的退缩之后,林兰一面暗恨简思诚不给力,一面想尽办法地接近简思诚,并且打算给简思诚下点猛药。
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林兰托人调查到简思诚常去的酒吧,在一次简思诚落单之时,故意装作喝醉酒摔倒在简思诚怀里。
这一天,林兰穿着一条枚红色包臀裙,裙子领口开得很低,即使林兰不做任何动作,都能看到深深的乳沟,裙子腰身收得极紧,勒出了一条性感的水蛇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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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笑以往清汤挂面的发型似乎经人精心打理过,颜色是自然润泽的深栗色,发梢微微烫卷,带着点宁静甜美的弧度,安静地垂在胸前,她身上不知道喷了什么牌子的香水,那香味即便连常年流连于奢侈品专柜的林兰都辨不出来,只觉得那股清香出奇的好闻。
现在的唐笑,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让人隐隐生出一股高不可攀的感觉。
林兰这辈子没有哪一刻比这一刻更想死,曾经,作为唐笑形影不离的好闺蜜,林兰经常被人拿来和唐笑比较,谁更好看,谁成绩更好,谁更讨人喜欢,谁的男朋友更出色……林兰知道唐笑不在意也不关注这些,唐笑从来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可是她林兰在意,每当别人当着她的面夸赞唐笑,她就恨得牙痒痒。难道她不比唐笑出色,不比唐笑努力吗?为什么那些人都只看得到唐笑的好?明明自己更有亲和力,更擅长和人打交道,可是为什么,那些人却一个个地说唐笑好?
林兰心里不服气,越发的要和唐笑一较高下,甚至在心底里默默地把唐笑当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敌人,她发誓一定要样样比她强,把她狠狠地踩在脚底下。
可是,这仍然没什么用,因为唐笑不在乎,她那么自然地说兰兰你真厉害,你真出色,好像根本没有对自己生出半分的嫉妒心,这怎么可能?为什么她不嫉妒自己呢?难道自己对她来说一点威胁都没有吗?还是说,唐笑淡然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目中无人的心,她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资格作为她的对手吗?
林兰讨厌唐笑的淡然,讨厌唐笑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她想尽办法让唐笑来嫉妒自己,结果都没有什么用,不仅唐笑不当回事,甚至其他人也没当回事,他们仍然不遗余力地说唐笑的好话,还说唐笑一看就是阔太太的命,不费什么力气就让经管系的富二代简思诚追求她,对她死心塌地,连学校兼职车模,在网上小有名气的校花主动约他,都被他毫不留情的拒绝。
林兰想来想去,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她变得再优秀也没用,在很多人眼里,女人优秀的评判标准是她能找到多优秀的男人,而男人优秀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呢?是家世,是金钱。唐笑的男朋友简思诚在男人当中就算得上非常优秀,因为简思诚家里有个公司,作为独生子,简思诚只要大学一毕业,就是公司名正言顺毫无争议的继承人。除此之外,简思诚长得也还不错,眉目周正,脾气温和,这样的男人,为什么偏偏选中了行事低调的唐笑,而不是她林兰?
林兰想来想去觉得不服气,她认为自己比唐笑更适合做一个阔太太,更配得上家里拥有一家风传即将上市的地产公司的简思诚,于是她决定挖墙脚——或者说,在她心目中,这个不算挖墙脚,只是“帮”简思诚认清楚谁更适合他。
林兰挖墙脚的手法并没有多么高明,她看出简思诚只是表面上老实,喜欢装作正人君子,但是哪个男人不好色?送上门来的女人,哪个男人拒绝的了?就算他的心拒绝的了,他的身体拒绝的了么?
林兰知道唐笑保守,从小就有着非常强烈的贞操观念,认定一生一世一双人,一定会把初夜留到和简思诚结婚的那一夜。但是唐笑能等,简思诚可不一定能等,男人,从来都是没有节操的动物。更何况简思诚血气方刚风华正茂,明明有一个身材样貌都还不错的女朋友,却能看不能吃,那该是有多着急啊?
于是林兰积极主动地发挥优势,故意穿着性感暴露的衣服在简思诚面前晃来晃去,什么低胸装、透视裙子、包臀裙子,还有黑色丝袜,男人喜欢什么,她就穿什么。
一开始简思诚还能装作毫不在意,但是多来几次,简思诚开始坐不住了,她明显感觉到简思诚偷偷瞄向她乳沟和黑丝长腿的目光,还有当她凑近时简思诚急促的呼吸及绷紧的身躯。
她在心里暗暗偷笑,但是男人向来对能轻易得到的东西不懂得珍惜,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
林兰非常心机地在简思诚频频看她时,毫不留恋地款款离去,只留下空气中残留的玫瑰花香——那是林兰最喜欢的香氛,因为魅惑而浪漫,浓烈而腥甜,在男人面前,就如同女人袒露的胴/体一般张扬、无力抗拒。
林兰猜得没错,简思诚被他撩拨的心痒痒的,开始到处寻找她的身影,这时,林兰再假装不经意地经过,不经意地将手机掉落在地上,当她弯下腰去捡地上的手机时,又不经意地露出了雪白的大腿,还有藏在裙子底下的黑色蕾丝丁字裤。
这下,简思诚不止呼吸急促,连眼睛都直了。
林兰恰到好处地起身,又马上装作一副突然发现自己走光的样子,急急忙忙地哎呀一声,一张脸泛着红晕,害羞带怯地瞥上简思诚一眼,用小猫一样的声音问他,你什么都没看到吧?
简思诚当然说什么都没看到,这时,林兰傻乎乎地拍着自己胸口,说那就好,自己刚刚可是吓了一跳呢。
随着林兰的动作,简思诚的目光又胶着在了林兰的胸口上,因为这天,林兰穿着一条又薄又透的白色吊带短裙,或许是因为里面的胸罩也挺薄,从简思诚的角度,竟然能够清楚地看到那高耸的胸前,两个小小的凸起。
简思诚盯着林兰的胸口浮想联翩,但林兰却傻乎乎地好像什么都没察觉一样,冲简思诚一笑,便飘然而去。
空气中,再次弥漫着一股玫瑰的甜香。简思诚深深地嗅着,忍不住开始幻想林兰的身体。比起唐笑那时身上万年不变的橙花沐浴露味道,还有总是遮得严严实实,碰都不让碰一下的身体,明显林兰更有诱惑力。
但这个时候的林兰,对简思诚来说,仅仅只是充满了女性魅力而已。她的出现让他难以自持,但也不是一定要和她发生关系,身为富二代,他有一堆在外面花天酒地的狐朋狗友,虽然他总告诉唐笑自己几乎从不去酒吧这类的地方,实际上,几乎每周他都会和那群朋友们一起去酒吧或者KTV,叫上几个公主少爷又或者是外面的野模玩得昏天暗地。
林兰确实漂亮诱人,但这样的女人外面很多,简思诚想要的话,随便花点钱就能包几个一起玩一晚上。对于简思诚来说,唐笑是更适合娶来做妻子的,他暂时还不想招惹唐笑的闺蜜。
发觉了简思诚的退缩之后,林兰一面暗恨简思诚不给力,一面想尽办法地接近简思诚,并且打算给简思诚下点猛药。
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林兰托人调查到简思诚常去的酒吧,在一次简思诚落单之时,故意装作喝醉酒摔倒在简思诚怀里。
这一天,林兰穿着一条枚红色包臀裙,裙子领口开得很低,即使林兰不做任何动作,都能看到深深的乳沟,裙子腰身收得极紧,勒出了一条性感的水蛇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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