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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一定要做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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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读者的评论发出来,很多就获得了所有人的赞同。

  一本书的描写和构画,终究是比不得视觉化的场景和故事剧情,让人体验更深。

  这也是在这样一个互联网发展的时代,文字性的东西,渐渐已经开始干不动视频的原因所在。

  科技使人解放,但也同时让人懒惰。

  视觉性的东西,可以被动地获得信息和那种观赏的愉悦性。而文字性的东西,能够写出精炼而又震撼人心的文字,但是终究还是要能够静心,能够去主动地理解,自然是比不过视觉性的视频让人愉悦。

  随着这本书第一卷的结束,大家除了对于之前和之后的剧情的讨论和预测以外,也是开始议论着,关于这本书的改编的消息。

  而实际上,不光是这些观众,国内,很多的影视公司,包括视频网站,一些资本的投手,都在盯着林宝的这本《冰与火之歌》。

  林宝出品,必属精品。

  这句话,可以完完全全地套在林宝的头上,甚至还有延展。

  林宝出品,除了必定是精品以外,还是自带流量的。

  就想是这本《冰与火之歌》,只是第一卷,六十万字左右,但是整个世界观剧情已经完整,可以独立成为一部剧。同时,以现在网络上这么大的讨论量,它也绝对不会缺少观众,甚至宣传上面,都是非常轻松惬意的。

  所以,这就是一个稳赚不赔的IP。

  只要拿到手,到时候就算是拍出来,是个屎,都会有人看。

  当然,拿到这样一个大IP,也不会有公司傻到把它拍成烂剧。

  就算是烧钱从国外找团队来做特效,都要把它搞好,搞出来啊!

  所以,在这第一卷连载的时候,国内就不断地有公司,团队,甚至是一些互联网大佬,都替自己下面的文娱团队出面,来找林宝聊这部剧的版权。

  不过,对于所有的这些意向,林宝都是推给了工作室那边。

  而应对这些,郑蓉是最熟悉不过,打太极拳的手法,对于她来说,就是一碟小菜。

  不管是林宝,还是工作室,郑蓉那边,都是有一个共识。

  这一部《冰与火之歌》,是要拿出去做精品的。

  版权肯定是要抓在自己手中,卖是不可能卖的,顶多联合开发。

  但是以目前国内的影视产业,单独交给国内的公司去做,是不可能拿到自己想要的效果的。而国外的那些特效团队,因为各种原因暂时接触的话,有些划不来。

  所以,林宝和郑蓉的决定就是,暂时先不要想什么开发的事情。反正版权在自己手里面,又不会过期,慢慢等合适的机会。

  当然,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林宝自然也不会忽视。

  之前,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小说的开发,他和汤姆·汉克斯有过一个赌。

  虽然说,林宝不可能因为这一个赌,就着急着找一个团队来凑活做这部剧制,但是,他也不会过于谨慎。

  他对于自己这个故事,以及它可能带来的效益,是有一个非常乐观的预估的。

  每集七百万美金的制作费用,依旧是他的底线,而且,还只是一个底线。

  三年之期的赌约,已经过去了快三分之一,林宝也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不管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这个故事有信心,也是从工作室,从创造效益的出发,更是想要帮助国人,帮助国内的影视圈,改变一直以来的那种缺少精品大制作剧集的局面和现状。

  在国内,影视剧工业,之所以一直进展缓慢,赶不上国外,特别是好莱坞那样现金的技术和团队,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国内影视剧圈内的一些现状和行情的拖累。

  如果能够靠自己的力量,创造出这样一个大制作的剧集,某种程度上,就可以打破现在国内的这种颓势,不管是从制作方面,还是从观众方面,都会推着整个国内的影视剧制作行业,快马加鞭地往前走。

  所以,这一部《冰与火之歌》的开发,需要精品,也只能精品。

  拉不到资金,林宝自己掏钱去开发。

  自己钱不够,就靠其他的作品来补!

  对于他来说,不会是太大的问题。

  ……

  而因为网络上的讨论,林宝和郑蓉在吃饭的时候,再次聊到这本书的改编方面的问题的同时,唐人影视的郭云帆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面,看着那一份自己和手下的助理团队搞出来的关于《冰与火之歌》的开发价值报告和意向,有些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