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燕爷要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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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的那几日都是灰色的, 阴雨连绵。好在我的心情因手里抱着的香香的衣服而十分美妙。
到了我这个应当花枝招展的年纪, 出门见心上人是需要打扮打扮的。
别人家的姑娘与我一般岁数时已如酸秀才话本子里说的那样, 娉娉婷婷胭脂色,窈窕伊人十四初。比在我身上, 大概只有“十四初”三个字和我沾得上关系。
我想来想去,这首诗距离我本人来说差的无非就是个“胭脂”而已。胭脂无非就是红□□末而已。我也无非就是买不起而已。
这么些子年,贫穷已劝退过我太多东西。我有时候也会想,在将每日挣来的几个铜板捧给景弦去的时候,是否也应当自己留下一些,好好收拾打扮下自己,追他的事业就能事半功倍。
反正以后我和他在一起了,我也是会藏些私房钱的。这样同他吵架之后, 我随手砸出一包铜板,不怕没有底气。
小春燕平静地听完我的想法后,扔出一句, “您真是深谋远虑。”
好罢, 私房钱可以暂时不想, 但是胭脂不能不想。没钱有没钱的办法,尽管我一丁点儿也想不出来, 都没钱了还能有什么办法。
望着昏暗的花神庙, 我惆怅地叹了口气。然后,我就发现花神庙的墙壁上全都是红□□末。似是因破败多年而落下的墙漆。
它们出现在这里不是没有道理的。我相信冥冥之中花神娘娘依旧没有放弃并抛弃她的座前小官。自小到大, 我需要的所有东西她都给我准备得整整齐齐。
我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个想法被小春燕制止过,不过我没有让他成功。
对着一滩水自照。虽然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 但我当真觉得我抹了红□□的模样还是隐约有些许好看。
小春燕在墙角躺得四仰八叉,我瞧了他一眼,哼起小调来。他嗤笑一声,合紧了身上那件皱巴巴的烂布衫。
“外面下着雨,你是打算连着他的衣裳一块儿淋过去?然后又自己淋回来?”他懒洋洋斜睨我,“那你忙活这大半天抹的粉有个什么用。”
他说得有道理。我好不容易打扮一回,好歹要撑到见上景弦一面。
伞是不可能安排伞的,身为乞丐,我们不应当活得那样精致。
最后,小春燕他大发慈悲地放弃了他午眠的时间,决定亲自送我过去。我只需要裹紧怀里的景弦的衣裳,他负责拿他那件烂布衫裹紧怀里的我。
只他身上唯有那么一件衣裳。我料想他打个光膀子与我奔跑在雨中的模样一定十分别致。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脱下衣衫将我拢进怀里的时候,寻常瞧着清瘦的小春燕竟然健壮得出奇。
不知不觉他也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了,身形修长。比起我来说,生生高出一个脑袋。以及——
请问上天,他究竟背着我吃得有多好才能练出腹肌来。我掂量着自己胳膊腿儿上的半两肉,有时候真的很想不通。
他就这么穿着一条肥大的黑色长裤,上半身遭受着风雨的摧打,一只手臂还护在我的头顶,用他的外衫遮住我。
我心生感动,郑重承诺他,“等景弦娶我的时候,我一定让你坐在首客席。”
“首客席你就将我打发了?”小春燕满不在意地晲了我一眼,半嗤半呢喃道,“还不如说,让我代替他入洞房。”
“……”经他上回的悉心灌输教导,我是明白什么叫入洞房的。
他常与我开这般玩笑,我都习惯了。也没太在意。
解语楼后门的那条恶犬今日似是不见了踪影,反正我没有听到遥遥的犬吠声。抱着景弦的衣服冲进巷子,我让小春燕在巷口的房檐下面,边避雨边等我。
没成想,等我跑到后门口的时候,仍旧看到恶犬它瞪着一双眼睛,挂着哈喇子瞧我。也不晓得它是不是被谁打了一顿,今日竟晓得不狂吠了。
我与它四目相对时,心底惶惶发憷。将景弦的衣裳紧紧揣在怀里,埋头跑过。
就在我从它身旁跑过的时候,它忽然咬紧后牙朝我狂吠了一声。我晓得那是发狠的前兆。
天可怜见,我俩明明算是同行,虽不是同类,却也不至于如此看我不顺眼罢。
难道它坐在后门是为了打劫过路的客人,其实这扇后门是需要投食于它才可以进?我每每空手进来,犯了它的忌讳?可我原本以为自己穿得这般破烂,它应当能体谅一二的。
其实我在街头流浪这么多年,已很通透一个道理:世上有太多的人事物都如恶犬一般,你未招惹它,它却喜欢疾跳起来欺负你。
就像此时,我方跑了两步,它便撒腿疾跳而起,疯了一般朝我奔过来。是,我寻常与狗争食是有些可恶,但我从来也没咬过它们,它为什么要咬我?
我也记不清被咬住脚踝时究竟是怎样绝望的一个心情,只隐约记得我那几声惨叫敞亮得几乎要穿破云翳。惨叫声和犬吠声在巷间此起彼伏。
景弦的衣裳被我紧紧裹在怀里,此时应当皱了,皱了便皱了罢,希望不要沾上我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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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的那几日都是灰色的, 阴雨连绵。好在我的心情因手里抱着的香香的衣服而十分美妙。
到了我这个应当花枝招展的年纪, 出门见心上人是需要打扮打扮的。
别人家的姑娘与我一般岁数时已如酸秀才话本子里说的那样, 娉娉婷婷胭脂色,窈窕伊人十四初。比在我身上, 大概只有“十四初”三个字和我沾得上关系。
我想来想去,这首诗距离我本人来说差的无非就是个“胭脂”而已。胭脂无非就是红□□末而已。我也无非就是买不起而已。
这么些子年,贫穷已劝退过我太多东西。我有时候也会想,在将每日挣来的几个铜板捧给景弦去的时候,是否也应当自己留下一些,好好收拾打扮下自己,追他的事业就能事半功倍。
反正以后我和他在一起了,我也是会藏些私房钱的。这样同他吵架之后, 我随手砸出一包铜板,不怕没有底气。
小春燕平静地听完我的想法后,扔出一句, “您真是深谋远虑。”
好罢, 私房钱可以暂时不想, 但是胭脂不能不想。没钱有没钱的办法,尽管我一丁点儿也想不出来, 都没钱了还能有什么办法。
望着昏暗的花神庙, 我惆怅地叹了口气。然后,我就发现花神庙的墙壁上全都是红□□末。似是因破败多年而落下的墙漆。
它们出现在这里不是没有道理的。我相信冥冥之中花神娘娘依旧没有放弃并抛弃她的座前小官。自小到大, 我需要的所有东西她都给我准备得整整齐齐。
我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个想法被小春燕制止过,不过我没有让他成功。
对着一滩水自照。虽然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 但我当真觉得我抹了红□□的模样还是隐约有些许好看。
小春燕在墙角躺得四仰八叉,我瞧了他一眼,哼起小调来。他嗤笑一声,合紧了身上那件皱巴巴的烂布衫。
“外面下着雨,你是打算连着他的衣裳一块儿淋过去?然后又自己淋回来?”他懒洋洋斜睨我,“那你忙活这大半天抹的粉有个什么用。”
他说得有道理。我好不容易打扮一回,好歹要撑到见上景弦一面。
伞是不可能安排伞的,身为乞丐,我们不应当活得那样精致。
最后,小春燕他大发慈悲地放弃了他午眠的时间,决定亲自送我过去。我只需要裹紧怀里的景弦的衣裳,他负责拿他那件烂布衫裹紧怀里的我。
只他身上唯有那么一件衣裳。我料想他打个光膀子与我奔跑在雨中的模样一定十分别致。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脱下衣衫将我拢进怀里的时候,寻常瞧着清瘦的小春燕竟然健壮得出奇。
不知不觉他也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了,身形修长。比起我来说,生生高出一个脑袋。以及——
请问上天,他究竟背着我吃得有多好才能练出腹肌来。我掂量着自己胳膊腿儿上的半两肉,有时候真的很想不通。
他就这么穿着一条肥大的黑色长裤,上半身遭受着风雨的摧打,一只手臂还护在我的头顶,用他的外衫遮住我。
我心生感动,郑重承诺他,“等景弦娶我的时候,我一定让你坐在首客席。”
“首客席你就将我打发了?”小春燕满不在意地晲了我一眼,半嗤半呢喃道,“还不如说,让我代替他入洞房。”
“……”经他上回的悉心灌输教导,我是明白什么叫入洞房的。
他常与我开这般玩笑,我都习惯了。也没太在意。
解语楼后门的那条恶犬今日似是不见了踪影,反正我没有听到遥遥的犬吠声。抱着景弦的衣服冲进巷子,我让小春燕在巷口的房檐下面,边避雨边等我。
没成想,等我跑到后门口的时候,仍旧看到恶犬它瞪着一双眼睛,挂着哈喇子瞧我。也不晓得它是不是被谁打了一顿,今日竟晓得不狂吠了。
我与它四目相对时,心底惶惶发憷。将景弦的衣裳紧紧揣在怀里,埋头跑过。
就在我从它身旁跑过的时候,它忽然咬紧后牙朝我狂吠了一声。我晓得那是发狠的前兆。
天可怜见,我俩明明算是同行,虽不是同类,却也不至于如此看我不顺眼罢。
难道它坐在后门是为了打劫过路的客人,其实这扇后门是需要投食于它才可以进?我每每空手进来,犯了它的忌讳?可我原本以为自己穿得这般破烂,它应当能体谅一二的。
其实我在街头流浪这么多年,已很通透一个道理:世上有太多的人事物都如恶犬一般,你未招惹它,它却喜欢疾跳起来欺负你。
就像此时,我方跑了两步,它便撒腿疾跳而起,疯了一般朝我奔过来。是,我寻常与狗争食是有些可恶,但我从来也没咬过它们,它为什么要咬我?
我也记不清被咬住脚踝时究竟是怎样绝望的一个心情,只隐约记得我那几声惨叫敞亮得几乎要穿破云翳。惨叫声和犬吠声在巷间此起彼伏。
景弦的衣裳被我紧紧裹在怀里,此时应当皱了,皱了便皱了罢,希望不要沾上我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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