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灌注应龙之力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2/3)页
得减少,最后他逐渐变成了之前的样子。但是,苏敬岚现在不禁开始疑惑了起来,他之前的时候,明明看着是巨龙魂他们都很强大,这李亮亮被自己吸收了,他们不是有回复了圆形吗?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啊,是因为自己什么步骤弄错了吗?
其实也不是,只是因为这个力量没有背的办法去中和,想要把苏敬岚的玉龙之力和屠龙之力结合在一起,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在某个东西体内融合。但是,苏敬岚的玉龙只和如果想要出来,就必须苏敬岚死才额可以。而屠龙之力也是这个道理。这不,白新亭死了。所以屠龙之力出来了。
所以啊,想要结合在一起,只有两种办法, 要么就是在苏敬岚的体内,要么就是在白新亭的寺内。总之就是谁赢了,谁就可以称王了。
不过这场比赛的结果显而易见,当然是苏敬岚赢了。当苏敬岚吸收了这个力量止呕,她的身体竟然开始出现了龙话,头伤长出了龙角,背后长出了翅膀。尾巴,摈弃给鳞片也是一场的坚硬,原本在盔甲 穿在身上的时候他的防御力就已经很高了,但是这个鳞片,似乎又给他提供了一层十分钱的噶的保护力。
现在苏敬岚的防御简直可以称之为是无敌了。不过,按照巨龙魂的意思,这股力量可以用在他自己设上,但是不能长时间的利用,因为一旦长时间的被应龙之力干扰,会导致他体内的其他力量出现失调,最后的结果差不多就是得不偿失的。所以说没有这个必要。
至于说拿这个力量要怎么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自然就是给到两条龙的身上,只有这个能力在他们身上才可以最大化。但是之前的时候不是说过 了,这个力量如果融合需要在苏敬岚的体内,融合之后,也是一样,依然是需要在苏敬岚的体内的。所以说,苏敬岚现在这个状态就是说,如果想要把这个力量给出去,需要通过一个特殊的手段。
这也是为什么说苏敬岚是天命之子。他有着魂体,可以把自己变成灵魂状态也就是和死了一样,这个时候,他可以选择玻璃应龙之力并且把刽受到任何的损伤除了他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做到这件事。
上肉。
第二天一早,老翁看着庄睿道“庄睿,你来自哪里?”
“不能说。”
“这样啊。那你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吧。”
“好。”
老翁都已经自己一个人过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庄睿的到来给他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生机。
就这样,四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原本宁静祥和的日子就因为今天的到来而改变了。老翁去世了。
庄睿看着躺在床上的老翁,手足无措。眼泪不争气的往下掉,但是不知道要怎么做。如果不是有人来找他处理妖兽,都不知道老翁多久才会被人发现去世了。
“小子,我们帮你把他葬了,但是他的财产必须拿出来抵押。”
“我,不想给你。”
庄睿虽然小,但是他知道这些东西不能白白给了他们。
“不想?这东西可由不得你。这个茅草屋你也别要了,都给我们了!”
随后,这个壮汉直接抓起了庄睿的一条胳膊,奋力丢到了门外。
庄睿摔在地上,白嫩的胳膊瞬间鲜血淋漓,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他恨,恨自己没有能力去守护老翁的东西。十二岁了,他还没有任何修炼的能力。
“小庄,你要记住。像咱们这样的人,能活着就不错了。能忍就忍,这不是退缩,只是活的简单。”
老翁的话萦绕在他的耳边。四年了,这四年间老翁没有教授给庄睿一丝丝的功法,他就是要让庄睿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不要因为仇恨而迷失自己。为什么是因为仇恨,因为老翁以为庄睿是在战乱中流离失所的孩子。他们这种边陲小城,经常会遇见这样的孩子。
庄睿看着天,他知道自己的身世,也知道自己的使命。下来之前,父亲说过,在关键的时候会帮助他。但是四年间他从来没有看见父亲显过一次灵,弄得他都不知道父亲还要不要他这个儿子了。
“算了,看来也不能什么事都指望着父亲。有的时候也是要靠自己学习的。要不然下来一趟就算白费了。”
随后,庄睿从地上站了起来,拿着一片麻布顶在头上,缓缓的向着青龙镇的方向走去。他刚才所做的一切,一部分是真的悲伤。还有一部分是为了演戏,但是他发现自己无论做什么他这个老爹都不出现。这让他不抱有任何的希望了。
此时,上九重天中,庄毅海看着庄睿的背影,暗自吃惊。这天上一天,地下一年。按照这里的时间来说,不过才过了四天的时间。但是庄睿在这四天的成长是他在这里四年都不能教出来的。虽然修为没有提升,但是心性和意志,已经超过了这个年龄段了。
“我说,你记得别让咱们的儿子受欺负。虽说是让他去锻炼的。但是总不能出危险吧。”
“好的老婆大人,你放心吧。我的儿子,我还能不宝贝吗?”
画面一转,庄睿已经来到了青龙镇。他之所以来这里,是打算去参加福城公会学院的招生的。因为是公会学院,所以他有很多的专业可以选择。最重要的一点,他不止招收有修为的学生,还招收没有修为的学生。这一点正好对了庄睿的胃口。
不过,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这个世界没有修为就是蚂蚁,可以随便被人蹂躏。青龙镇的规则也是这样,比武擂台,谁强谁就可以走。一共三个名额。
“比武啊,虽然我没有修为。但是对于修为的判定我还是知道的。这里的人修为普遍都不高,我单纯靠血脉的力量应该都能取胜吧。”
庄睿喃喃的话语十分正确,他是至高
(本章未完,请翻页)
第(2/3)页
得减少,最后他逐渐变成了之前的样子。但是,苏敬岚现在不禁开始疑惑了起来,他之前的时候,明明看着是巨龙魂他们都很强大,这李亮亮被自己吸收了,他们不是有回复了圆形吗?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啊,是因为自己什么步骤弄错了吗?
其实也不是,只是因为这个力量没有背的办法去中和,想要把苏敬岚的玉龙之力和屠龙之力结合在一起,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在某个东西体内融合。但是,苏敬岚的玉龙只和如果想要出来,就必须苏敬岚死才额可以。而屠龙之力也是这个道理。这不,白新亭死了。所以屠龙之力出来了。
所以啊,想要结合在一起,只有两种办法, 要么就是在苏敬岚的体内,要么就是在白新亭的寺内。总之就是谁赢了,谁就可以称王了。
不过这场比赛的结果显而易见,当然是苏敬岚赢了。当苏敬岚吸收了这个力量止呕,她的身体竟然开始出现了龙话,头伤长出了龙角,背后长出了翅膀。尾巴,摈弃给鳞片也是一场的坚硬,原本在盔甲 穿在身上的时候他的防御力就已经很高了,但是这个鳞片,似乎又给他提供了一层十分钱的噶的保护力。
现在苏敬岚的防御简直可以称之为是无敌了。不过,按照巨龙魂的意思,这股力量可以用在他自己设上,但是不能长时间的利用,因为一旦长时间的被应龙之力干扰,会导致他体内的其他力量出现失调,最后的结果差不多就是得不偿失的。所以说没有这个必要。
至于说拿这个力量要怎么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自然就是给到两条龙的身上,只有这个能力在他们身上才可以最大化。但是之前的时候不是说过 了,这个力量如果融合需要在苏敬岚的体内,融合之后,也是一样,依然是需要在苏敬岚的体内的。所以说,苏敬岚现在这个状态就是说,如果想要把这个力量给出去,需要通过一个特殊的手段。
这也是为什么说苏敬岚是天命之子。他有着魂体,可以把自己变成灵魂状态也就是和死了一样,这个时候,他可以选择玻璃应龙之力并且把刽受到任何的损伤除了他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做到这件事。
上肉。
第二天一早,老翁看着庄睿道“庄睿,你来自哪里?”
“不能说。”
“这样啊。那你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吧。”
“好。”
老翁都已经自己一个人过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庄睿的到来给他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生机。
就这样,四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原本宁静祥和的日子就因为今天的到来而改变了。老翁去世了。
庄睿看着躺在床上的老翁,手足无措。眼泪不争气的往下掉,但是不知道要怎么做。如果不是有人来找他处理妖兽,都不知道老翁多久才会被人发现去世了。
“小子,我们帮你把他葬了,但是他的财产必须拿出来抵押。”
“我,不想给你。”
庄睿虽然小,但是他知道这些东西不能白白给了他们。
“不想?这东西可由不得你。这个茅草屋你也别要了,都给我们了!”
随后,这个壮汉直接抓起了庄睿的一条胳膊,奋力丢到了门外。
庄睿摔在地上,白嫩的胳膊瞬间鲜血淋漓,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他恨,恨自己没有能力去守护老翁的东西。十二岁了,他还没有任何修炼的能力。
“小庄,你要记住。像咱们这样的人,能活着就不错了。能忍就忍,这不是退缩,只是活的简单。”
老翁的话萦绕在他的耳边。四年了,这四年间老翁没有教授给庄睿一丝丝的功法,他就是要让庄睿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不要因为仇恨而迷失自己。为什么是因为仇恨,因为老翁以为庄睿是在战乱中流离失所的孩子。他们这种边陲小城,经常会遇见这样的孩子。
庄睿看着天,他知道自己的身世,也知道自己的使命。下来之前,父亲说过,在关键的时候会帮助他。但是四年间他从来没有看见父亲显过一次灵,弄得他都不知道父亲还要不要他这个儿子了。
“算了,看来也不能什么事都指望着父亲。有的时候也是要靠自己学习的。要不然下来一趟就算白费了。”
随后,庄睿从地上站了起来,拿着一片麻布顶在头上,缓缓的向着青龙镇的方向走去。他刚才所做的一切,一部分是真的悲伤。还有一部分是为了演戏,但是他发现自己无论做什么他这个老爹都不出现。这让他不抱有任何的希望了。
此时,上九重天中,庄毅海看着庄睿的背影,暗自吃惊。这天上一天,地下一年。按照这里的时间来说,不过才过了四天的时间。但是庄睿在这四天的成长是他在这里四年都不能教出来的。虽然修为没有提升,但是心性和意志,已经超过了这个年龄段了。
“我说,你记得别让咱们的儿子受欺负。虽说是让他去锻炼的。但是总不能出危险吧。”
“好的老婆大人,你放心吧。我的儿子,我还能不宝贝吗?”
画面一转,庄睿已经来到了青龙镇。他之所以来这里,是打算去参加福城公会学院的招生的。因为是公会学院,所以他有很多的专业可以选择。最重要的一点,他不止招收有修为的学生,还招收没有修为的学生。这一点正好对了庄睿的胃口。
不过,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这个世界没有修为就是蚂蚁,可以随便被人蹂躏。青龙镇的规则也是这样,比武擂台,谁强谁就可以走。一共三个名额。
“比武啊,虽然我没有修为。但是对于修为的判定我还是知道的。这里的人修为普遍都不高,我单纯靠血脉的力量应该都能取胜吧。”
庄睿喃喃的话语十分正确,他是至高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