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十四章 孤身独一人,偏向鹰山行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2/3)页
自己的话,“冲过猎鹰场,是什么?死亡森林,我们都知道,领地鹰就在树上筑巢,在森林里它们没有攻击力,我们可以爬上树,想要鹰,就有鹰,想掏蛋,就有蛋,想发财,就有财!去了,那些都是你们的!”

  薛慕澜看到猎鹰场如此惨烈的画面,她也有些退缩,但是,赶了那么远的路来到西凉,不试一试就走,那可不行!

  特别是汴梁给她招募了那么多人,让她更加有了底气。

一个人,或许毫无机会,但是一群人呢?一群像老兵一样的人呢?

  老兵不爱名,但是财帛动人心,薛慕澜的话,的确让很多围着的人都有了憧憬。

  过客森林里也有鹰,也有人上树抓鹰和掏鸟蛋,但是这里的鹰大多数是路过,很少有筑巢的,所以爬树找鹰的人不是没有,但大多数都是空手而归的。

  如果去死亡森林呢?那必然是另一番景象,那么多领地鹰,它们的窝肯定在死亡森林里!

  能够安逸的抓鹰,这是每一个猎鹰人梦里才会出现的情景,如今这种情景有机会变为现实,能不让人心动!

  但是,再美好的事情,都先得保住性命,命丢了,那这些还有什么用?

  大家都听过: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

  如果来的人都没命,那还有谁来这里拿钱?所以,在财富面前,还得有生路才行!

  唐帅和唐高的实力,或许比不上最优秀的猎鹰人,但是比大多数人还是强的,可他们不猎鹰,只拣尸,为的是什么?自然是保命!

没有生路的事,再大的好处他们也不会干的。

  汴梁早看出来了,他没能像薛慕澜那样,说动人心,那是他没上过战场,但是他知道把人说动以后要做什么,那就是生路,一条活着冲过猎鹰场的生路。

  他说,“猎鹰场,之所以没有人去过死亡森林,不是他们实力不够,而是方法不对,你举着网走,又慢,又不安全,可大家想想,如果我们举着的是盾牌,盾牌上固定树木,树木上插上尖刀,浇上松油点上火,再冲过去会怎么样?你们不要忘了,猎鹰虽猛,但不敢捕食卷缩一团的刺猬,难道我们连刺猬都不如吗?”

  这话很提气,特别的提气,即说出了以前做不到的原因,又分析了新方法的可能性,还有活生生的例子,刺猬,没人会认为自己不如刺猬!

  但是,光靠说没用,还得要做,要示范,毕竟猎鹰森林的恐怖不是听说,而是血淋淋的现实。

  猎鹰不捉刺猬,万一是它们不喜欢吃刺猬呢?这世上的动物,那有实力强的一定要抓实力弱的。

  汴梁知道,所以他问昨晚那个盾人借了盾牌,绑了一块木头,插了几把刀,就准备往森林里冲。

  仿佛是被他英勇的举动所感染,这时,猎鹰的号角声再次吹响,“呜~~~”今天的第二场猎鹰开始了。

  “大哥,你做什么!”薛慕澜有些不解的看着汴梁的动作,直到他举盾,高过头顶,她有些明白,但又不敢往这方面想。

孤身冲猎鹰场,那太危险了,这事怎么能交给大哥来做呢。

  汴梁早知道她的心意,笑笑说,“你若没受伤,咱们就一起上,放心吧。”

  话音刚落,他就大踏步的跟随着举网人冲进了猎鹰场。

  “大哥!”薛慕澜喊着,眼中有些湿润,她知道,汴梁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

  如果说追魂这么做,她一点也不会反对,因为在她的意识里,亲兵的命本来就是主人给的。

而汴梁不同,这位大哥和她相识也不久,此刻为她拼命,怎能不让她感动。

  不过,比起感动,更多的是担忧,昨夜之后,她潜意识里已经将汴梁当作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