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搜一本小说主角叫李明林如玉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05章 不见兔子不撒鹰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1/3)页
“小玲,你没跟我开玩笑吧?儿子才多大?都会写情书了?”李明一脸不相信地问道。

“你不信?”谭小玲问道。

“有点不可思议。”李明讷讷的说道,不过想到儿子四岁的时候就独子一个人跑到中海找他,现在能写情书,似乎变得理所当然了。

“你等会,我拿给你看。”谭小玲起身进了卧室,不一会儿拿出张折叠着的纸来。

李明接过谭小玲递过来的纸,展开一看,只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三四行字。

其实,内容并不多,只十来个字。

成年人写,一行不用就写完了。

但是,谭思明才上幼儿中班,小指头抓笔都不利索,能写出这么多字就已经是奇迹,连幼儿园的老师也吃了一惊。

要知道,同龄小朋友大多还只会涂鸦,别说写了,就是认,也认不了几个字。

只见纸上写道:“小玉,我很喜欢你,就像我爸爸很喜欢我妈妈一样。你做我女朋友吧,以后我的零食都给你。”

看完这份所谓的情书,李明也是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这些话都是谁教。

“看你生的好儿子,长大了跟你一个德行,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姑娘了。”谭小玲娇嗔道。

“你不也有份?”李明坏笑道。

“哼!”谭小玲哼了声。

“好了,回头我会说说思明的。”李明拍了拍谭小玲的香肩说道。

次日。

李明前去参加家长会。

出租车上,谭思明鬼精灵的说道:“爸爸,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千万不能告诉妈妈。”

“秘密?什么秘密?”李明好奇的问道。

谭思明有些害羞,但最后还是说道:“爸爸,我谈女朋友了。”

“你谈女朋友了?”李明吃了一惊,开出租车的师傅也吃了一惊。

“恩,我谈女朋友了。我答应她,每天给她五毛钱,她就做我女朋友。”谭思明一脸认真的说道的。

李明有些石化了,五毛钱?小孩子的世界李明真的不懂。

“爸爸,妈妈现在都不怎么给我零花钱了,你给我点好不好?”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