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地上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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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狩猎后,独特的分食战利品方式。
内脏不易储存,需要尽快食用,而功劳最大者,拥有首先享用的权力。
常乐已经将天狗的一整张皮毛完整的扒了下来,慷端着一块木板,上面就是煮熟后的整个天狗心脏,来到殷红身前,殷红看着血腥味十足的心脏并不敢兴趣,如拨浪鼓般摇头,慷只好再来到常乐身前。
常乐倒是有些意动,只是不免担心的向阿公问道:“你的金蝉蛊毒性不碍事吧!”
阿公明显有些痛心地道:“高温能分解大部分毒性,我又加入了解药,已经完全化解了里面的毒性,你们可以放心的吃,天狗的身体元气十足,吃下后能强化体魄。”
常乐拿起一小片在口中咀嚼起来,苗疆人的厨艺确实不敢恭维,肉片的血腥味一点也未被压制,反而被更加突显了出来,天狗肉的韧性也极强,连续咀嚼了十几下,常乐也没将天狗肉嚼烂,但抬头后明显一堆猎人等着看自己笑话,常乐还是闭眼强忍着将肉硬吞了下去。
常乐一脸难受的向阿公提议道:“既然你们喜欢吃这天狗肉,这样好了,肉归你们,皮毛归我们三个,天亮后,我们就离开了。”
“不行!”阿公异常强硬的回道:“为了对付天狗和豺狼,我用完了所有的蛊虫,而且养育了十年的金蚕虫也死了,这些皮毛要留下来给勇士们制作皮甲,你们体格小,可以留下三块腿部的皮毛给你们,其他全部归我们。”
阿公的分配其实还算公道,但常乐马上跳起来据理力争道:“天狗可是我们杀死的!”
阿公早有腹稿的回道:“没有我黑豹族人的牺牲,你们怎么可能杀得了天狗。”
“四块腿皮都给我们。”常乐和殷红对了一下眼神后,殷红终究心虚,没有敢叫板的勇气,两人在回来的路上商讨,至少要拿下一半的皮毛,但殷红已经首先退让,常乐只能讨价还价。
阿公却丝毫不让,毫不留商量口径的道:“你若能让我死去的族人复活,全给你又何妨!”
常乐只能最后挣扎着道:“给我两块后腿的,我的女人身材比较费料。”
阿公的目光好不避讳的瞟向了殷红的胸口,让殷红恨不得找块地缝钻进去,好在其他人听不懂常乐说了什么,不然殷红肯定要发飙。
这次阿公终于默默颔首同意。
常乐却得势不饶人的叫喊道:“我们还要吃天狗肉。”
阿公还是闭眼着颔首同意,心想量你们也可不了多少。
“我要自己做。”说着常乐已经到储物的山洞中去,直接拿出了村落储存的盐巴罐,一大捆大蒜和两根老姜,这是村落中仅能找到的两种辛香佐料。
常乐先准备了两口干净的大锅,一锅烧水,一口暂时空着,常乐先将慷手中的巨斧拿到磨刀石上磨锋利,完整的天狗肉除去内脏有一百多斤,这口大锅煮不下,常乐将含骨头最多的四条腿和胸肋骨肉全部分解下来,又用巨斧剁成一块块,然后下沸水煮到半熟。
接着在另一口锅中,烧化了天狗的尾巴油脂,并将清洗过的姜片和大蒜全部加入其中煸炒出香味,然后用树枝做成筷子,一块块将肉块投入其中煸炒,并不停加入煮肉块的原汤,一直大火持续翻炒了一个多时辰,一大锅原汤都逐步熬干了,才最后撒入适量盐巴,翻炒到肉块生出焦香味。
一大锅肉香味十足的天狗肉,在静谧的夜色中出炉了。
常乐尝试用树枝夹了一口肋骨肉到口中,肉质已经基本软烂,肉的韧性还是很大,但能勉强咬烂,口感也不错,总体来说利用制作高山羊的烹饪手法,处理天狗肉还算成功,单调的肉香味与蒜香的碰撞融合,相得益彰。
关键是天狗肉中蕴含的巨量元气,常乐的唾液已经在口中大量分泌。
常乐也学着之前慷分食给自己的模样,开始分食给黑豹村的猎人们,根据自己觉得在这次战斗中 功劳大者,依此而来。
在常乐看来相对简单的烹饪,却是苗疆人从未吃过的美味,看向三人的目光不由更热切了一些。
常乐也趁机给豹卡送肉的时候,用石棍换回了十 字弩,把玉兰和殷红看得莫名其妙,这根石棍异常坚硬,居然未被天狗垂死挣扎所折腾坏,比常乐用十 字弩顺手多,不知为什么他要和豹卡换回来。
可是她们没有留意到,本来脸色阴晴不定的阿公,在看到这场交换后,脸上终于流出了笑容,开始吃下常乐放在身前的天狗肉,而且居然美美的吃了好几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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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狩猎后,独特的分食战利品方式。
内脏不易储存,需要尽快食用,而功劳最大者,拥有首先享用的权力。
常乐已经将天狗的一整张皮毛完整的扒了下来,慷端着一块木板,上面就是煮熟后的整个天狗心脏,来到殷红身前,殷红看着血腥味十足的心脏并不敢兴趣,如拨浪鼓般摇头,慷只好再来到常乐身前。
常乐倒是有些意动,只是不免担心的向阿公问道:“你的金蝉蛊毒性不碍事吧!”
阿公明显有些痛心地道:“高温能分解大部分毒性,我又加入了解药,已经完全化解了里面的毒性,你们可以放心的吃,天狗的身体元气十足,吃下后能强化体魄。”
常乐拿起一小片在口中咀嚼起来,苗疆人的厨艺确实不敢恭维,肉片的血腥味一点也未被压制,反而被更加突显了出来,天狗肉的韧性也极强,连续咀嚼了十几下,常乐也没将天狗肉嚼烂,但抬头后明显一堆猎人等着看自己笑话,常乐还是闭眼强忍着将肉硬吞了下去。
常乐一脸难受的向阿公提议道:“既然你们喜欢吃这天狗肉,这样好了,肉归你们,皮毛归我们三个,天亮后,我们就离开了。”
“不行!”阿公异常强硬的回道:“为了对付天狗和豺狼,我用完了所有的蛊虫,而且养育了十年的金蚕虫也死了,这些皮毛要留下来给勇士们制作皮甲,你们体格小,可以留下三块腿部的皮毛给你们,其他全部归我们。”
阿公的分配其实还算公道,但常乐马上跳起来据理力争道:“天狗可是我们杀死的!”
阿公早有腹稿的回道:“没有我黑豹族人的牺牲,你们怎么可能杀得了天狗。”
“四块腿皮都给我们。”常乐和殷红对了一下眼神后,殷红终究心虚,没有敢叫板的勇气,两人在回来的路上商讨,至少要拿下一半的皮毛,但殷红已经首先退让,常乐只能讨价还价。
阿公却丝毫不让,毫不留商量口径的道:“你若能让我死去的族人复活,全给你又何妨!”
常乐只能最后挣扎着道:“给我两块后腿的,我的女人身材比较费料。”
阿公的目光好不避讳的瞟向了殷红的胸口,让殷红恨不得找块地缝钻进去,好在其他人听不懂常乐说了什么,不然殷红肯定要发飙。
这次阿公终于默默颔首同意。
常乐却得势不饶人的叫喊道:“我们还要吃天狗肉。”
阿公还是闭眼着颔首同意,心想量你们也可不了多少。
“我要自己做。”说着常乐已经到储物的山洞中去,直接拿出了村落储存的盐巴罐,一大捆大蒜和两根老姜,这是村落中仅能找到的两种辛香佐料。
常乐先准备了两口干净的大锅,一锅烧水,一口暂时空着,常乐先将慷手中的巨斧拿到磨刀石上磨锋利,完整的天狗肉除去内脏有一百多斤,这口大锅煮不下,常乐将含骨头最多的四条腿和胸肋骨肉全部分解下来,又用巨斧剁成一块块,然后下沸水煮到半熟。
接着在另一口锅中,烧化了天狗的尾巴油脂,并将清洗过的姜片和大蒜全部加入其中煸炒出香味,然后用树枝做成筷子,一块块将肉块投入其中煸炒,并不停加入煮肉块的原汤,一直大火持续翻炒了一个多时辰,一大锅原汤都逐步熬干了,才最后撒入适量盐巴,翻炒到肉块生出焦香味。
一大锅肉香味十足的天狗肉,在静谧的夜色中出炉了。
常乐尝试用树枝夹了一口肋骨肉到口中,肉质已经基本软烂,肉的韧性还是很大,但能勉强咬烂,口感也不错,总体来说利用制作高山羊的烹饪手法,处理天狗肉还算成功,单调的肉香味与蒜香的碰撞融合,相得益彰。
关键是天狗肉中蕴含的巨量元气,常乐的唾液已经在口中大量分泌。
常乐也学着之前慷分食给自己的模样,开始分食给黑豹村的猎人们,根据自己觉得在这次战斗中 功劳大者,依此而来。
在常乐看来相对简单的烹饪,却是苗疆人从未吃过的美味,看向三人的目光不由更热切了一些。
常乐也趁机给豹卡送肉的时候,用石棍换回了十 字弩,把玉兰和殷红看得莫名其妙,这根石棍异常坚硬,居然未被天狗垂死挣扎所折腾坏,比常乐用十 字弩顺手多,不知为什么他要和豹卡换回来。
可是她们没有留意到,本来脸色阴晴不定的阿公,在看到这场交换后,脸上终于流出了笑容,开始吃下常乐放在身前的天狗肉,而且居然美美的吃了好几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