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我行我上,亏到家了,剧组学霸,想当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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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剧组一开动,那烧的都是钱啊!
结果你们却因为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而肆无忌惮的烧着投资人的钱?
这特码的也太没原则了吧?
当然了,罗兰也就是在心里哔哔几句,真让他说出来,那他可是不敢的。
不过,这对老头关系越亲密,那对于罗兰而言,实际上也就是越方便。
在把《魔法石》和《密室》递给卢卡斯后,放下导筒的大胡子便简单翻阅了起来。
四十多万字的系列小说一时半会儿他也看不完,可就在他草草翻阅的同时,他也发现了,手中的故事,完全就是斯皮尔伯格喜欢的类型啊!
“哇哇哇……我现在是真羡慕史蒂文了。”
“这么多年来,奖项方面,他对我一直碾压,票房和游戏方面,我们势均力敌,虽然《侏罗纪公园》是第一部十亿票房电影,但《星球大战》和《夺宝奇兵》那都是我的系列,而各种改编游戏,不说卖的火爆,但我们两个人的销量,其实也都差不多……”
“若是非要算,那就相当于是1:0吧,他1我0。”
“但除了这三个类别以外,在教学生方面,我可是一路领先。”
“你别说罗伯特-泽米基斯比朗-霍华德先拿了奥斯卡,而且光是一部《阿甘正传》,就能在票房方面超过朗-霍华德,但实际上,罗伯特-泽米基斯能有现在的成就,这其中也有朗-霍华德的功劳对吧?如果不是朗-霍华德当年力排众议,在一群新人中挑选到了汤姆-汉克斯,那罗伯特-泽米基斯现在或许也没有奥斯卡呢……”
“眼见在经过奖项、票房、游戏、教学比拼之后,我们会打成一比一。”
“但没想到,他又教出个你啊……”
“虽然你到现在为止,都没正经的执导过一部电影,但……”
“真的,我要是他,我也喜欢你。”
“暴雪娱乐?《哈利-波特》?”
“怎么朗-霍华德就不去钻研我喜欢的事情呢?”
酸气冲天的话语听得罗兰直乐,谁不喜欢干既能挣钱,又能刷周围人好感的事情?
不过,乐呵的同时,他也没忘记帮朗-霍华德开脱,“噢,乔治,你要是这么说,那罗纳德可就太冤枉了,谁不知道你喜欢的就是《星球大战》啊?可你不给我们拍啊……”
史蒂文-斯皮尔伯格不拍《星球大战》,人家的代表作也是一堆;
弗朗西斯-科波拉不拍《星球大战》,《教父》这个招牌也依旧响亮;
马丁-斯科塞斯不拍《星球大战》,黑帮那碗饭依旧能让他吃上一辈子;
而乔治-卢卡斯不拍《星球大战》,那他可就啥都没了……
《星球大战》系列可以给任何人拍,但就是不能给自己人拍。
因为这是乔治-卢卡斯的骄傲。
也是唯一的骄傲。
所以,在听到罗兰那露骨的明示后,乔治-卢卡斯并未在这个已有答案的话题上继续下去,而是笑着道:“出版的事情就交给我好了,我当年说不收你钱,《哈利-波特》不管出版多少本,我都不会收你钱,但,宣传推荐得有吧?广告这种东西……”
“你是怎么想的?”
一本书卖的好不好,其实看的就是商业运营。
J.K.罗琳在成名之后换了新笔名写了一本侦探小说,结果开卖几个月,总销量还没过五百,亚马逊上的销量排行,更是只有可怜的五千零七十六。
但在罗琳阿姨的身份被媒体披露后……
一夜之间,罗琳阿姨所写的《布谷鸟的呼唤》销量暴增五千零七十倍。
一月之内就卖掉了两百多万册,瞬间成为了当年的畅销小说。
所以,酒香不怕巷子深这种事情,听听就好了。
一个新人想不靠运营爆火,那是不可能的。
而罗兰给《哈利-波特》所安排的销售流程,其实很简单——
“乔治,我的想法是,请你和史蒂文写两篇推荐稿。”
“史蒂文会说,这是他见过的最棒的儿童读物,读了这本书后,他找回了当年拍摄《外星人E.T.》的感觉。”
“而你则说,这本书让你嗅到了危险,你觉得《哈利-波特》若是被拍成电影,可能会威胁到《星球大战》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然后,我在让大卫站出来表示,奥尔森姐妹每天晚上都要听《哈利-波特》的故事,才肯入睡,这是她们最喜欢的睡前读物……”
孩子和女人的钱,是世界上最好赚的钱。
即便J.K.罗琳一再表示,《哈利-波特》并不是儿童读物,但这并不会妨碍,出版社一直在全系列书籍上,打上儿童读物这样的字样啊!
谁和钱过不去,那不就是和自己过不去吗?
而在这种情况下,有本来就是孩子王的两名导演联名推荐,书,就更好卖了。
《哈利-波特》讲的是什么?
不知道啊!
但这不要紧啊!
斯皮尔伯格觉得它能对标《外星人E.T.》,乔治-卢卡斯觉得它能威胁《星球大战》,这就够了啊!
不仅如此,一年光卖衣服,就能造出五亿营收的奥尔森姐妹也是听着这个故事入睡的,那平日里那些都穿着她们‘代言’的衣服的孩子,就全是有能力付费的潜在客户啊!
既然我喜欢的人非常喜欢这部小说,那我们掏钱买买买不就完了吗?
当然了,如果说这样还不够刺激。
那其实还有补充手段。
第一批印刷一百万册,罗兰自掏腰包抢购八十万册,先把书刷上《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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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剧组一开动,那烧的都是钱啊!
结果你们却因为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而肆无忌惮的烧着投资人的钱?
这特码的也太没原则了吧?
当然了,罗兰也就是在心里哔哔几句,真让他说出来,那他可是不敢的。
不过,这对老头关系越亲密,那对于罗兰而言,实际上也就是越方便。
在把《魔法石》和《密室》递给卢卡斯后,放下导筒的大胡子便简单翻阅了起来。
四十多万字的系列小说一时半会儿他也看不完,可就在他草草翻阅的同时,他也发现了,手中的故事,完全就是斯皮尔伯格喜欢的类型啊!
“哇哇哇……我现在是真羡慕史蒂文了。”
“这么多年来,奖项方面,他对我一直碾压,票房和游戏方面,我们势均力敌,虽然《侏罗纪公园》是第一部十亿票房电影,但《星球大战》和《夺宝奇兵》那都是我的系列,而各种改编游戏,不说卖的火爆,但我们两个人的销量,其实也都差不多……”
“若是非要算,那就相当于是1:0吧,他1我0。”
“但除了这三个类别以外,在教学生方面,我可是一路领先。”
“你别说罗伯特-泽米基斯比朗-霍华德先拿了奥斯卡,而且光是一部《阿甘正传》,就能在票房方面超过朗-霍华德,但实际上,罗伯特-泽米基斯能有现在的成就,这其中也有朗-霍华德的功劳对吧?如果不是朗-霍华德当年力排众议,在一群新人中挑选到了汤姆-汉克斯,那罗伯特-泽米基斯现在或许也没有奥斯卡呢……”
“眼见在经过奖项、票房、游戏、教学比拼之后,我们会打成一比一。”
“但没想到,他又教出个你啊……”
“虽然你到现在为止,都没正经的执导过一部电影,但……”
“真的,我要是他,我也喜欢你。”
“暴雪娱乐?《哈利-波特》?”
“怎么朗-霍华德就不去钻研我喜欢的事情呢?”
酸气冲天的话语听得罗兰直乐,谁不喜欢干既能挣钱,又能刷周围人好感的事情?
不过,乐呵的同时,他也没忘记帮朗-霍华德开脱,“噢,乔治,你要是这么说,那罗纳德可就太冤枉了,谁不知道你喜欢的就是《星球大战》啊?可你不给我们拍啊……”
史蒂文-斯皮尔伯格不拍《星球大战》,人家的代表作也是一堆;
弗朗西斯-科波拉不拍《星球大战》,《教父》这个招牌也依旧响亮;
马丁-斯科塞斯不拍《星球大战》,黑帮那碗饭依旧能让他吃上一辈子;
而乔治-卢卡斯不拍《星球大战》,那他可就啥都没了……
《星球大战》系列可以给任何人拍,但就是不能给自己人拍。
因为这是乔治-卢卡斯的骄傲。
也是唯一的骄傲。
所以,在听到罗兰那露骨的明示后,乔治-卢卡斯并未在这个已有答案的话题上继续下去,而是笑着道:“出版的事情就交给我好了,我当年说不收你钱,《哈利-波特》不管出版多少本,我都不会收你钱,但,宣传推荐得有吧?广告这种东西……”
“你是怎么想的?”
一本书卖的好不好,其实看的就是商业运营。
J.K.罗琳在成名之后换了新笔名写了一本侦探小说,结果开卖几个月,总销量还没过五百,亚马逊上的销量排行,更是只有可怜的五千零七十六。
但在罗琳阿姨的身份被媒体披露后……
一夜之间,罗琳阿姨所写的《布谷鸟的呼唤》销量暴增五千零七十倍。
一月之内就卖掉了两百多万册,瞬间成为了当年的畅销小说。
所以,酒香不怕巷子深这种事情,听听就好了。
一个新人想不靠运营爆火,那是不可能的。
而罗兰给《哈利-波特》所安排的销售流程,其实很简单——
“乔治,我的想法是,请你和史蒂文写两篇推荐稿。”
“史蒂文会说,这是他见过的最棒的儿童读物,读了这本书后,他找回了当年拍摄《外星人E.T.》的感觉。”
“而你则说,这本书让你嗅到了危险,你觉得《哈利-波特》若是被拍成电影,可能会威胁到《星球大战》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然后,我在让大卫站出来表示,奥尔森姐妹每天晚上都要听《哈利-波特》的故事,才肯入睡,这是她们最喜欢的睡前读物……”
孩子和女人的钱,是世界上最好赚的钱。
即便J.K.罗琳一再表示,《哈利-波特》并不是儿童读物,但这并不会妨碍,出版社一直在全系列书籍上,打上儿童读物这样的字样啊!
谁和钱过不去,那不就是和自己过不去吗?
而在这种情况下,有本来就是孩子王的两名导演联名推荐,书,就更好卖了。
《哈利-波特》讲的是什么?
不知道啊!
但这不要紧啊!
斯皮尔伯格觉得它能对标《外星人E.T.》,乔治-卢卡斯觉得它能威胁《星球大战》,这就够了啊!
不仅如此,一年光卖衣服,就能造出五亿营收的奥尔森姐妹也是听着这个故事入睡的,那平日里那些都穿着她们‘代言’的衣服的孩子,就全是有能力付费的潜在客户啊!
既然我喜欢的人非常喜欢这部小说,那我们掏钱买买买不就完了吗?
当然了,如果说这样还不够刺激。
那其实还有补充手段。
第一批印刷一百万册,罗兰自掏腰包抢购八十万册,先把书刷上《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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