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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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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这厨娘看着也还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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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鲤鱼肉,都切丝,做了你从前就说过的鱼羹。”

  美团等不得沈馥之说完,就笑眯眯赞道:“小苏学士家的火腿也是香,昨日做素馒头的冬笋和蕈子也剩了些,按欢姐儿的方子做出的鱼羹,果然比鸭羹羊汤好喝。”

  姚欢曾说起的鱼羹做法,来自南宋时的杭州名菜宋嫂鱼羹。

  将鱼肉切丝,用盐和葱姜水腌渍后,与火腿丝、冬笋丝、蕈子(菇类)丝同煮,淋米酒和米醋,最后撒上茱萸干或芫荽装盆。

  鱼肉本就易熟,切丝后更是熟得快,所以汤底要先煮火腿丝和冬笋丝。冬笋有草酸,若能先焯一遍水,去了涩味则更好。

  这道鱼羹,鲜酸、热辣,冬日做早膳,就着馒头或炊饼吃,甚佳。

  姚欢相信,虽然宋嫂鱼羹在后世是南方的正餐汤羹,但对于爱吃酸的开封百姓来讲,同样有荤有素还有醋的宋嫂鱼羹,应该能PK北方传统名小吃胡辣汤。

  可惜如今玉米还没进入中国,否则制出玉米淀粉后,调入腌渍鱼肉的料中,这鲤鱼肉的吃口能更滑嫩。

  沈馥之亲自给邵清盛了一大碗鱼羹,感激道:“邵先生,昨日多亏你眼快手快,将欢儿推得远了,不然只怕她也要被火燎到。”

  邵清笑笑,纳了谢意。

  他也为自己高兴。

  他终于又救了她一次。这么算来,他与那曾家公子一样,也是救了她两次。

  扯平了。舒坦。

  更欣然的是,他救了她,她昨日带他去灶间做鱼皮,也并无特意地拿出来道一番谢、感一番恩。这是,本就没与他生分吧?

  邵清一舒心顺气,大口大口地吃起鱼羹来。

  鱼羹的浓烈香味,也唤醒了赵佶。

  “饿煞本王了。”

  苗太医的心又定了些。醒来不是先叫痛,而是先叫饿,好事。

  “郡王,仆是翰林医馆的苗灵素,奉命来为郡王诊治。郡王的臂膀,有何知觉?”苗太医问。

  赵佶眼睛还没完全睁到位,先靠在枕囊上由亲随喂了一口鲜美的鱼羹。

  “甚是好味……嗯,你说什么?哦胳膊,胳膊……,”赵佶将注意力从品味美食上转到自己的伤处后,似乎感到惊喜,“有些发胀发紧,咦,倒是没有昨夜那般火辣辣疼了。”

  他侧头看了看鲤鱼皮。

  晌午时分,光线充足,皮肤上裹了这么一层,好似鱼鳞怪兽的前肢,看着实有些教人头皮肉麻。

  但赵佶作为病患,受了鱼皮的恩惠,倒并不觉别扭,只由衷叹服:“医家之善,真乃百善之首。我要上奏官家,为翰林医馆的先生们也设品级,比照朝堂文武。如此,善医术的儒生们,才愿入翰林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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