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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05章:锦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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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抚司和南镇抚司职权,其中“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纠;“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不必经过司法机构。

  与此同时,锦衣卫规模也进一步扩大,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统领官称千户、百户、总旗、小旗,一般军士称为校尉、力士,雅称为“缇骑”。锦衣卫的人数,最少时为一千余人,最多时则达到了六万之众。

  不过,锦衣卫职权如此之大,也很容易成为以权谋私的工具。纪纲执掌锦衣卫后,便充分利用锦衣卫的办案之权铲除异己,例如阳武侯薛禄因为与纪纲争夺一名美色女道士,便被纪纲用铁瓜打破脑裂几乎死掉;又如浙江按察使周新受到纪纲诬陷,以谋反罪被处死。

  当然,锦衣卫仍然扮演着皇帝忠犬的角色,例如内阁首辅解缙因参与太子议立,得罪了汉王朱高煦,结果受到朱高煦的诬陷,被朱棣以“无人臣礼”罪下诏狱,之后大理寺寺丞汤宗、宗人府经历高得、中允李贯、赞善王汝玉、翰林院编修朱纮、检讨蒋骥、潘畿、萧引高及御史李至刚等皆被连坐下狱。

  以致高得、王汝玉、李贯、朱纮、萧引高最终病死狱中,而解缙最终也因朱棣的暗示,被丢在雪地活活冻死。

  从明成祖朱棣重立锦衣卫,到明宪宗以前,明朝中期的锦衣卫虽然职权有所扩大,但除了纪纲在位期间胡作非为之外,总体来看危害尚不算大,其所代表的仍然主要以皇帝意志为主。而史料中所明确提及的锦衣卫最后一桩大案“金刀案”,也出自这一时期,不过由于锦衣卫指挥使卢忠临阵装疯,此案最终没有扩大化。

  明朝中后期:成化后职权进一步扩大,正德后长期依附于东厂

  明宪宗成化年间,京城先后发生了“妖狐夜出”离奇事件和“李子龙意欲刺驾”事件,两件事情的爆发,让明宪宗大为恐慌,尤其是对于东厂和锦衣卫的侦缉能力极度怀疑。于是,明宪宗不仅开设了西厂,而且对锦衣卫的职权也进一步扩大。

  先是“妖狐夜出”事件,当时京城有个叫赵灵安的商人在出城经商时,碰到了一个美女,于是便将其带回了府中,结果次日全府上下的人和牲畜全部死光,且所有人和动物皆没有伤痕,而那个美女却没了踪影,于是京城开始流传出狐狸精作怪的传说。紧接着,便不断有人声称夜间见到一个美女四处游荡,且接连死去了几个人,于是“妖狐夜出”的传说开始迅速流传。

  再是“李子龙意欲刺驾”事件,当时京城有一个以旁门左道闻名一时,极善于蛊惑人心的妖道,名叫李子龙,朝中不少官员也都拜在了他的门下。于是,在这些官员的帮助下,李子龙得以潜入皇宫,先后到万岁山等地“游览”,传说其潜入皇宫便是意欲弑君,结果还没等他找到皇帝,便被锦衣校尉发现,结果被抓了个正着。

  这两件事情的发生,让明宪宗大为紧张,开始变得疑神疑鬼,深感到处都充满了危险,不仅设立了西厂加强侦缉,同时也加强了锦衣卫的职权。

  在成化以前,锦衣卫虽然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和处决人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无权过问,但除了皇帝授意的案件之外,锦衣卫在逮捕、审讯人犯之后,还要交由三法司定罪。但从成化十四年(1478年)开始,锦衣卫审理完人犯之后,却是直接提交皇帝,三法司连顶嘴职权也没有了。

  锦衣卫这种独立于司法体系外的存在,为他们滥用刑罚提供了可能,以至于嘉靖时期的刑科都给事中刘济抱怨道,“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可以说,一旦被锦衣卫盯上,便等于已经宣判了死刑。

  综上,从朱元璋设立锦衣卫,到明成祖朱棣重启锦衣卫办案权,明朝中前期的锦衣卫就是为了维护皇权统治,主要以皇帝的意志行事,但正德年间以后的锦衣卫则丧失了这种职能。

  而锦衣卫之所以让明朝朝野内外如此恐惧,则主要源于侦查无孔不入、办案不受节制和诏狱有死无生三点!

  大家看关于明朝的电视剧、电影,对于一些机构,应该十分熟悉。具体介绍起来,有锦衣卫、东厂、西厂,当然以反派角色为主,个个武功高强。虽然这些人几乎很少上朝,但在朝中权力相当大,文武百官都惧怕他们。

  原因因为这些人,大多数都是皇帝亲信,说话分量大,根本不敢招惹。然而明朝真正最厉害组织,并非是上述三个部门,事实上还有一个。就连锦衣卫、东西厂看到,都要下跪,哪怕朝中重臣不能例外!

  从古至今皇帝亲信,算是拥有“特殊权力“,哪怕有些人没有名义官职,朝中大臣都不敢小瞧他。毕竟身为皇帝身边人,影响力相当大,真的容易心生惧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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